美国公立教育行政体制及其特点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其顶尖级大学的规模数量,引领全球的丰硕学术成果和遍布全球的精英人才塑造,使其当之无愧的成为世界精英高等教育的典范。放眼世界,各国对精英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本是第一社会资本。
美国基础公立教育行政体制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分权结构。在美国基础公立教育行政体制中,联邦政府设教育部(US Department of Eucation),但这联邦政府的教育部并不是去管辖下面的州教育厅和县教育局,这是因为,美国宪法是将教育管理权授予了州,而不是联邦政府,也因此,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政策,美国的教育大多由各州制定的。
那美国教育部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事实上,联邦政府通过教育法案和项目经费补助等形式进行宏观管理的,也因此,其对教育的影响有限,因为其项目学只有200左右,其补助的经费仅占美国基础公立教育经费很小的比例,仅占百分之六左右。在美国基础公立教育行政体制中,州教育的行政体制是州教育董事会和州教育厅,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对教育影响很大。州董事会负责本州的教育决策,其主要负责人大多数由州选民直接选举选出,少数由洗民直接选举的州长委任。而州教育厅负责具体实施和推广,也就是督导,其主要负责人由州董事会委任。督导工作一般不干涉县教育局的行政,如果下面县教育局不存在不执行州董事会的决定的问题,督导工作一般不采用强制性措施。所以,督导工作多是服务性质的,或宣传州董事会的决策,或提倡好的教育教学方法,或提供教育教学信息和材料等等。
美国县教育行政由县教育董事会和县教育局组成。和州教育董事会一样,县教育董事会也是大多数由当地选民直接出,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和州教育厅一样,县教育局的主要工作是督导,也是服务性质,不干下面学区的行政。学区是美国基础公立教育的基层单位,管辖着若干间中小学,规模似我们现在镇街上的教育指导中心。也和州县一样,学区设学区教育董事会和学区中心办公室,学区教育董事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学区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督导长,主要工作还是服务性质的督导,或帮助学校制定某一方面的政策与方案,或通过会谈帮助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或帮助学校制定教学制度,或给学校进行示范教学,或给予学校开展科研的建议等等。就是最基层的学校,也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学校设学校董事会、家长会和教师工会。学校董事会由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学生代表和校长组成,校长也仅是学校董事会中的1人。学校董事会每月都召开会议,对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决策。另外,美国公立学校的家长会也定期讨论学校行政、教学、培训等问题;教师工会以集体谈判方式与学区签订聘用合同,保护教师的利益。
美国基础公立教育行政体制具有鲜明的自主性与地方性,因为美国各级教育领导,不是任命制(不是联邦政府教育部任命州教育厅的官员,不是州教育厅任命县教育局的官员,不是县教育局任命学区的官员),而是选举制,大部份教育官员都是当地选民直接选举的,只对当地选民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负责,因而是独立自主的,这种自主性和地方性,使美国基础公立教育行政体制的主要功能是督导,是为下级提供服务而不得干涉其行政。这表现在,联邦政府的教育部没有制决全国统一的政策,把决策权下放给州,不干涉下面州教育厅的行政,只以立法和项目经费补助的形式发挥影响。州教育厅不干涉县教育局和学区的行政,其督导工作,也只是服务性质的。同样,县教育董事会也可以依据当时实际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其教育局也不干涉学区的行政,也只是为其提供服务性的督学。而学区与学校的关系,上级县教育局的关系,也与州教育厅和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和学区的关系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