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下!
相信很多同学都清楚
想去日本留学的话
需要办理“留学签证”
同时不少同学不清楚的是
对于“在留卡”这个证件了解不足
例如老师之前在咨询的过程中
经常会遇到同学问的一个问题
“在留卡和留学签证一样吗?”
答案当然是——“不一样”!
关于“留学签证”
这里老师就不多做介绍~
今天着重介绍一下
“在留卡”
在留卡是日本入国管理局发给在日本中长期停留的外国人的证件,附有上陆许可、在留资格的变更许可、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等和在留相关的事项
根据法律外国人有携带和出示在留卡的义务。不仅是在机关窗口证明本人时需要出示,也有可能在路上遇到警察要求出示在留卡的情况。
如果没有携带的话会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可能会被怀疑是不法滞留者,需要非常注意。请一定要随身携带在留卡。
不过,未满16岁的外国人没有携带在留卡的义务。
1.在留卡有什么用?
因为每次变更在留相关的事项都需要去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卡发放和更新手续,所以法务大臣(日本政府)将在留卡作为证明在留者是拥有合法在留资格的证明书。
因此,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时,可以出示在留卡(或者居住卡)来证明。在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手机业务、租房、考试时都要用到在留卡来证明。
2.在留期限
在新的制度里,在日本滞留的在留时间将于现在有所变更。
当以“留学”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进入日本时,设有从3个月到4年3个月的10种不同期间,将根据留学目的的不同而不同。
也就是说,原有最长2年3个月的在留资格,将变成4年3个月。
这是专门为大学留学所设立的。
这也表明了日本政府希望接受外国留学生的积极态度。
3.在留卡办理手续
1. 申请在留卡
自成田机场、羽田机场、中部机场及关西机场入境者,日本入境管理部门将在护照上加盖上陆许可印章,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在留卡。
自其他出入境机场及港口入境者,日本入境管理部门将在护照上加盖上陆许可印章、并在印章附近标注“后日交付在留卡”。
在市区町村窗口进行居住地申报后,可领取在留卡,(原则上由地方入国管理部门邮寄至居住地)。
注意:
· 新入境人员可在入境港口时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 在领取居留卡时的各种申请及申报,需要以下规格的照片:
2. 登录事项变更时
当住址发生变化时,请在变化当日起14天以内,持在留卡到居住地市(区)役所的窗口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当姓名、生日、性别、就读学校等发生变化时,请在变化当日起14天以内,持护照、照片、在留卡等到地方入国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 重发、换发和缴回在留卡
在留卡遗失或被盗时,请在发现当日起(身在海外时,自返回日本当日起)14天内到地方入国管理机构办理申请重发手续,申请时须携带警方出具的遗失受理证明书,被盗受理证明书,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灾害证明书等。
注意:
· 如在留卡被严重损毁时,可申请换发,但须支付手续费。
4.再入国手续
在留期间,如需要临时离开日本(1年以内)凭在留卡即可重新入境,原则上无须办理再入国手续。如离开日本时间超过一年,则再留资格失效,需重新办理赴日签证。
注意:
· 办理一次申请可获得的“留学”资格为2年或1年。
· 如离开日本时,在留资格有效期不足一年,须在在留资格到期前返回日本。
· 在留时间到期后仍希望继续逗留时,必须办理在留期间的延长或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
· 在留期间的延长可以在到期的2个月前开始申请。
4.在留卡返还义务
- 不再进入日本的出国情况(不回日本的情况)
在日本的出国港进行出国确认,返还在留卡,在返还的在留卡打孔以示无效,然后还给本人。
- 预定再次进入日本后出国,但是无法回到日本的情况
因为是拿着在留卡离开日本的,所以在自己所在的国家将在留卡寄到下面的“返还邮送地址”
3. 本人去世的情况
从去世之日起14日内由本人的亲人或同居者将在留卡返还。
直接拿到最近的入国管理局或者寄到下面的“返还邮送地址”。
“返还邮送地址”:〒135-0064
东京都江东区青海2-7-11 东京港湾合同厅舍9楼
东京入国管理局台场分室
注意:
· 没有履行返还在留卡义务者将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 在日本国外没有履行返还义务时,再度进入日本的时候会遭到处罚。
5.备案义务
在留期间,如果转职、退职、转校、退学、离婚、分居、去世,必须在14日内向入国管理局备案。如果转校、退学请马上亲自带在留卡去或寄送在留卡去入国管理局。
不备案的话会被处以20万以下日元的罚款,如果进行伪造备案的话会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以下日元的罚款,此外不备案居住地或进行伪造备案的话会被取消在留资格。
备案的邮送地址如下:
〒108-8255 东京都港区港南5-5-30
东京如果管理局 在留管理信息部门 备案接受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