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邻,长期以来,中俄政治平等互信、经济交融互利、文化交流互鉴,为深化中俄全方位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中俄两国高层的推动和努力下,中俄能源合作相向而行,能源合作逐渐成为中俄经贸合作的主旋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后,中俄元首频繁互访,两国总理会晤不断深化,能源领域各级别交往与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中俄能源合作全面开花,成绩斐然。
今年是中俄建交 70 周年,中俄经贸、人文交流往来不断。 6 月份习近平主席俄罗斯之行将两国关系提升为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开启了两国关系更高水平、更大发展的新阶段。近日,李克强总理赴俄访问,并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将进一步推动两国全方位务实合作,能源合作新亮点可期。展望未来,迈向新时代,中俄能源合作前景广阔,深化合作不仅惠及两国,同时对区域和全球能源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中俄能源领域互补性强,互利交融深,能源合作成为中俄经贸合作的主旋律,两国在石油、天然气、电力、核电等诸多领域的合作稳步推进,并已全面开花,硕果累累。
石油合作不断深化。中俄石油贸易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但当时两国贸易量相对较少, 1999 年中俄石油贸易量仅 57.2 万吨。进入新世纪后,两国逐渐强化石油贸易合作, 2004 年石油贸易首次突破 1000 万吨, 2005 年,中俄两国签署原油贸易合同,合同规定俄罗斯在 5 年内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向中国供应 4840 万吨原油。 2008 年,中俄签订《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并达成“贷款换石油”协议。 2009 年 4 月,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同意建设中俄原油管道。 2011 年 1 月,中俄原油管线(即东西伯利亚 - 太平洋石油管道中国支线)正式投入运营, 2018 年年初,中俄原油二线开始正式供油,俄罗斯每年通过管道向我国出口的原油量从 1500 万吨增加到 3000 万吨。 2018 年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油 7160 万吨,占当年我国原油进口量的 15.4% ,占当年俄罗斯原油出口量的 26.0% 。自 2016 年起,俄罗斯已连续三年成为我国第一大原油进口来源国。
天然气合作开始加速。相较于中俄石油贸易,两国间开展天然气贸易与投资合作时间较晚,且仍处于起步阶段。管道气方面,在两国元首推动下, 2014 年 5 月,中国石油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署《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合同总价值超过 4000 亿美元、年供气量 380 亿立方米、期限长达 30 年。今年 12 月,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即将开通并正式投运。同时,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的谈判也正在进行中。液化天然气方面, 2013 年 9 月,中石油与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签署股份收购协议,购入亚马尔液化天然气( LNG )项目 20% 的股份权益。根据协议,中石油将从 2019 年起每年进口来自亚马尔项目的 300 万吨液化天然气(约 40 亿立方米)。此外,中石油和中海油还参与了北极 LNG 2 号项目。中俄液化天然气的合作已呈加快之势。
电力合作稳步推进。 1992 年 7 月 1 日, 110 千伏布黑线合闸送电,这也是中俄两国共同建设的第一条跨国输电线路。 2006 年, 220 千伏布爱线成功送电。 2012 年 4 月,中俄 500 千伏直流联网工程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同年,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同俄罗斯东方能源股份公司签署长达 25 年的购电协议,协议约定到 2037 年前俄罗斯向中国供应 1000 亿千瓦时电量。中俄电力领域的合作不断坚实前行。
核能合作全面实施。其中,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成为中俄核能合作的典范项目。 2018 年 6 月 8 日,在两国元首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 7 、 8 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 2019 年初,双方完成《田湾核电站 7 、 8 号机组总合同》签署。 2019 年 6 月 5 日,在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的见证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上述方面,标志着中俄核能合作进入全面实施和加速期。
中俄能源领域高度互补,为挖掘潜力深化合作创造了广阔的空间。传统化石能源领域仍是“十四五”时期中俄能源合作的重头戏,合作潜力较大。
油气领域,我国是主要进口需求方,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虽然我国能源消费增速放缓,但对油气等优质能源需求仍将进一步增加。在国内石油消费达到峰值之前,我国很有可能再净增 1 亿吨左右的石油进口,天然气进口量将有可能超过 2000 亿立方米,甚至更高。俄罗斯作为世界主要供应和出口方,其油气资源极其丰富, 2019 版《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显示, 2018 年俄罗斯已探明原油储量、天然气储量分别为 146 亿吨(占 6% )、 38.9 万亿立方米(占 20% ),储量分别位居全球第六和第一位。中俄油气领域供需互补对接,为深化油气贸易、投资、管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煤炭及其利用领域,俄罗斯煤炭储量 1600 亿吨,储量位居世界第二,而我国在煤炭清洁开采和利用方面则具有技术、资金、工程运营优势,中俄互补合作同样具有潜力。
电力领域,无论是电网互联互通,还是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等方面的投资与开发合作都具有现实需求,我国作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大国,技术和运营优势明显,且还可以消纳俄部分电力输出,因此,我国具有助力俄罗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
此外,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和强力渗透下,能源领域将迎来重大革命性变化,以高效化、低碳化、智能化、电气化为特征的能源消费领域的产业创新,以及与储能、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等平台的交互融合不断深化,这也将为中俄能源合作创造新的增长点,在能源效率、能源技术、能源投资、能源标准、能源人才培养等方面广具合作潜力。
总体上,中俄能源合作全面开花,成果丰硕,但无论是能源贸易、投资,还是能源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合作潜力远未充分发挥出来。展望未来,只要双方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以及其他不同层面的合作机制引领下,秉持互利共赢原则,巩固既有合作成果,创新合作机制与合作方式,不断挖掘合作领域与合作潜力,共同推动中俄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中俄能源合作前景无限广阔。
作为世界大国,推动中俄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中俄能源领域互利交融合作深入,不仅直接惠及中俄两国,同时也对区域和全球带来巨大积极作用,影响和意义深远。
一是有利于维护国际油气市场稳定。国际能源市场紧密衔接,作为全球油气主要供应方和需求方,中俄供需体量巨大,油气领域互补合作,需求平稳和供应稳定联合作用,对稳定国际油气市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国际油气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是有利于推动区域性能源合作更加紧密。以东北亚为例,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既有现实需求,更有广阔潜力,中俄作为东北亚大国,两国携手推进区域内外双多边能源合作,将有利于推动东北亚区域整体能源合作更加紧密,进而为东北亚区域稳定,经济繁荣提供强大助力。
三是有利于完善能源治理和共同推进能源转型。完善区域和全球能源治理需要各方积极参与,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不是对抗关系,而应是立足于开放的全球市场,并照顾非组织内区域关系国利益的合作。中俄积极践行上述原则,在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机制下开展能源治理合作,将有利于增强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能源问题上的话语权,改变国际能源治理体系的现有格局。特别的是,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世界主要油气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合作平台,在该平台下开展卓有成效的能源合作,积累的经验可成为全球能源治理可资借鉴的范式。此外,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已呈不可逆转之势,中俄在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领域的合作,将对推进能源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有利于“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形成样板。“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精神,以“五通”建设为重要抓手,倡导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宏伟愿景。由于能源合作具有投资体量大、带动作用明显、攸关民生突出等特点和优势,能源合作成为“一带一路”五通建设的优先领域和重要载体。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挥毫重彩大写意进入到精谨细腻工笔画新阶段,与欧亚经济联盟的紧密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深入,中俄能源合作之路将成为一条互信互利之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一条连接友谊之路,一条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宏伟愿景的样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