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作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各直辖市设有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设有教育厅,各地方市、区、县都设有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办公室。
中国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学前教育
指3-6岁的儿童在幼儿园接受的教育过程。全国共有幼儿园111,752所,幼儿教职工90万人,在园儿童2036.02万人,适龄儿童入园率为43.8%。幼儿园一般由民间兴办,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从城市向农村推进,一些乡镇已基本普及了学前1年教育。
(2)初等教育
指6-12岁的儿童在小学接受的教育过程。全国共有小学456903所,小学教职工634.02万人,小学生12156.71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1%。小学一般由地方政府兴办,也有个人和民间团体创办的。
(3)中等教育
指在12-17岁期间在中等学校接受教育的过程。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均属于中等学校。普通中学分为初中和高中,学制各为3年,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高中,一部分升入职业高中和中专。
(4)高等教育
继中等教育之后进行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为大学、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校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
(5)继续教育
包括成人技术培训、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以及扫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