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位于澳门镜湖马路35号。是镜湖医院慈善会属下机构﹐成立于1945年,由创办于1923年的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属下的镜湖护士助产学校发展而成。
一九四五年秋﹐柯麟院长任本校校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日趋严谨﹐护校迅速发展。一九五六年﹐ 何添及何贤先生昆仲捐资兴建“澄溪纪念堂”作为校址﹐一直沿用至今。
一九九一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及获澳门政府资助部份经费﹐教学条件逐步得以改善。一九九四年﹐学历获澳门政府认可。一九九七年编写“高等护理专科课程”﹐获国际护理专家评审通过并于一九九八年开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获政府认可为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并于同年十一月十六日提升为“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从此揭开澳门护理高等教育新的一页。
随着社会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护理素质, 开办护理学学士学位课程是大势所趋。2002年9月学院获特区政府批准开办「护理学学士学位课程」。
学院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教师培训及学生学习的情况, 曾先后与港澳及国内多所高等教育机构﹑医疗机 构﹑政府机构﹑政府卫生局签署合作协议﹐培训学院师资﹑增加学习资源﹑扩展学生实习场地﹐开办学位课程﹑护理高等专科学位补充课程﹑证书课程及各类普及护理知识的进修课程﹐致力推动护理教育向前发展。
为配合课程的发展及教学的需要﹐学院于2001年8月开始在原校址进行扩建及装修工程﹐工程现已完竣﹐面积由原来24,000平方呎增加至42,000平方呎﹔学院增添大量先进教学设备﹐设有更多的课室﹑演讲厅﹑实验室﹑图书馆及活动场地等提供予学生使用﹐为学生提供更完善舒适的学习环境。
学院的未来﹐任重道远﹐期望在慈善会领导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继续支持下﹐为开办四年制护理学学士学位课程﹐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护士﹐及提高澳门护理专业水平和普及护理知识﹐作出更大页献。
申请要求:
- 身份证复印本
2.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 张
- 高中毕业证书复印本 (应届文、理科毕业生皆可,未有毕业证书者可於註册日补交)
4.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复印本 (应届)
- 体检证明复印本(需由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发出)包括 :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片等。
6.报名费收据复印本 (即银行匯款单)
学院根据学生所递交的资料审核后,符合条件者,须进行电话面试,才可被正式录取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