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利部表示,上述内容的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9日经国务会议表决后,将从16日开始实行。
据此,在国内停留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包括在外国民)必须义务性地加入健康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到目前为止,除正在工作的外籍员工以外的外国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加入地区。但考虑到留学生的特殊情况,外国留学生暂时被排除在义务加入健康保险对象之外,从2021年3月开始,将被作为健康保险地区加入者义务加入。
新加入地区加入者的外国人,每月要缴纳的健康保险费最少在113500韩元以上。外国人地区加入者家庭的保险费要根据收入,财产等确定,这是因为计算的金额如果少于前一年健康保险全体加入者(包括地区加入者和职场加入者)的平均保险费,就要缴纳高于平均保险费以上的费用。
修订案规定,因适用于外国法令·保险等,已经得到医疗保障的外国人等无需加入韩国健康保险,作为地区加入者,如果申请不加入健康保险的话,就可以从申请之日起不加入。
对滞纳健康保险费的,将限制保险补助,直到滞纳的保险费全部缴纳为止。这样一来,在不进行保险补助期间进医院,疗养补助费用(医疗费)100%由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