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或学生签证,拒签最常见的原因是,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美国境外拥有不打算放弃的居住权。申请人必须证明上述居住权的存在,表明他/她们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可迫使其在短期停留后离美回国。“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 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
请仔细考虑您在自己国家的约束关系。其他国家的签证官能否相信您有不放弃当前居住权的正当理由? 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家庭、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宅或公寓,或是有其他承诺使自己在出国访问后必须回国,就很有可能通过签证官的审查。
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因此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约束性联系,签证官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