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3 月 19 日,新加坡议员黄国光 ( 义顺集选区 ) 在国会上询问,为何雇主必须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支付 S 准证持有人薪金,却没有要求雇主以同样的方式支付持有工作准证的外劳薪水;政府又如何确保劳工收到的现金薪金与他们薪水单上的数目相符。
总理公署、外交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陈振泉回复时说,强制雇主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支付 S 准证员工的薪金,是为了证明 S 准证持有者达到最低薪金门槛。
人力部曾考虑让雇主通过电子途径支付持工作准证的劳工薪金,但在咨询雇主、雇员和工会之后,有些劳工表示拿现金薪水更方便。
其他劳工则指出,他们难以维持银行账户最低 500 新加坡元存款的要求。一般的储蓄账户,若每月存款没有达到 500 新加坡元,就得付 2 新加坡元的费用。
那些小规模的中小型企业,例如家族营运的店家也表示,他们若要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支付劳工薪金,需要付出额外的行政费用和资源。
但陈振泉强调,法律规定如果持工作准证的劳工要求雇主通过电子途径支付薪水,雇主必须遵从。目前已有 2⁄3 的劳工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收到薪水。
此外,根据雇佣法令,雇主必须每月为员工提供详细薪水单,并列出雇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