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往往其执法机构本身就是腐败的重灾区,尤其是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警察,他们的腐败常让普通民众咬牙切齿。因而,一个国家的警察队伍清廉与否,可以说是该国政府清廉程度的晴雨表。这一点,丹麦的警察可以说是全球警察队伍的楷模。
在丹麦,一个人要想当警察,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高中毕业,年龄在21岁以上;二是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听力、视力,不是色盲;三是有驾照;四是丹麦人或者已提出申请丹麦国籍的。这些条件符合后,还要通过各类考试,比如丹麦语和英语考试,对常识、合作能力和社区兴趣的考试以及心理稳定程度方面的测试等,包括个性、忍耐、宽容、人际关系方面等。
通过这些考试后,还要在国家警察学院(the National Police College)培训三年左右时间。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在学校里学习8个月左右,学习有关的警察理论知识、与人打交道的技能、行政办公手段、英语、犯罪学以及心理训练等;第二阶段在警察局见习一年;第三阶段再回到学校学习8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课程设置与第一阶段基本相似,但授课内容的层次更高、更复杂,特别注重对警察的服务意识和人权知识的教育。其目的是让学员在走向社会之前就明白自己的职业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在日常工作中要尊重大众的人权。培训课程主要有:警察理论、道路交通法、刑法、体能训练、各类立法、第一时间救助、通讯、道路服务、毒品辨别、证据保全、犯罪预防、文化社会学、管理、人权、心理学以及教育理论等。
为保证警察能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加强对警察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丹麦还于2012年1月专门设立了丹麦投诉警察独立局(the Danish Inepenent 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负责处理涉及警察的投诉。原来处理投诉警察行为的机构设在地区检察院内。该机构独立于警察系统,有利于其公正地处理有关警察的案件。民众一旦对警察的行为不满就可以写信向这一机构投诉。目前,对警察的投诉主要有两类:一是不服警察局处理决定的申诉和不满警察处理方式的投诉;另一类是对警察犯罪行为的投诉,但很少出现对警察腐败方面的投诉。对警察处理方式的投诉主要有:警察的行为粗野、不礼貌,或逮捕人时使用暴力过分等。有人在开车时没有按交通规则行车,警察拦住他要查看驾驶执照,可警察在查看前没有跟他说:“早上好”,此人认为警察这一查看行为不礼貌,就投诉这名警察。丹麦投诉警察独立局调查认为,这名警察的行为确实不礼貌,不够尊重人,为此向这名警察所在的警察局提出对该警察的批评处理意见。这名警察因此受到了批评处分。对警察作出的处罚有:批评、警告直至解雇。警察对其处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此外,为培养警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丹麦警方还经常利用民意测验的结果,以老百姓认为“警察是最受尊重的职业”这一至高的荣誉来对警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让警察为自己的身份感到骄傲。
丹麦的警察机构是按地域设置的,2007年时,将原来全国的54个警区改革划分为12个警区,而格陵兰岛(Greenlan Islan)和法娄岛(Faroe Islan)构成一个独立的警区。在司法部内设警察总署,首脑为警察局长,负责全国警察系统的人事、财政、通讯设备、基建设施以及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丹麦现有警察1万多名,其工作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并维护社会治安。丹麦的警察局长由司法部任命,通常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士担任,既负责指导警察的侦查工作,也指导检察官的起诉工作。其职能为:领导地区警察力量;负责刑事犯罪的侦查;决定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诉;在地方法院支持公诉。
在不少腐败国家,警察的腐败是重灾区,而丹麦则通过招聘、培训和监督等一整套严格、完善的机制,将这一“重灾区”变成了人人称道的执法守法模范!丹麦的警察通常都能忠于职守,极少发生警察滥用职权和腐败案件,仅有的只是指责警察使用了暴力或者说话方式不够礼貌等投诉,因而在民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诚如哥本哈根大学的一位犯罪学教授所说的:“我绝对不敢想办法去贿赂警察。因为他们是职业化很高的队伍,有很高的职业道德,而他们的收入也足以维持他们过上舒适、体面的生活。”据舆论对有关行业满意度的调查统计,公众对警察的满意度最高,为90%,而对政治家的满意度却只有12%。环球,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往往其执法机构本身就是腐败的重灾区,尤其是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警察,他们的腐败常让普通民众咬牙切齿。因而,一个国家的警察队伍清廉与否,可以说是该国政府清廉程度的晴雨表。这一点,丹麦的警察可以说是全球警察队伍的楷模。
在丹麦,一个人要想当警察,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高中毕业,年龄在21岁以上;二是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听力、视力,不是色盲;三是有驾照;四是丹麦人或者已提出申请丹麦国籍的。这些条件符合后,还要通过各类考试,比如丹麦语和英语考试,对常识、合作能力和社区兴趣的考试以及心理稳定程度方面的测试等,包括个性、忍耐、宽容、人际关系方面等。
通过这些考试后,还要在国家警察学院(the National Police College)培训三年左右时间。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在学校里学习8个月左右,学习有关的警察理论知识、与人打交道的技能、行政办公手段、英语、犯罪学以及心理训练等;第二阶段在警察局见习一年;第三阶段再回到学校学习8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课程设置与第一阶段基本相似,但授课内容的层次更高、更复杂,特别注重对警察的服务意识和人权知识的教育。其目的是让学员在走向社会之前就明白自己的职业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在日常工作中要尊重大众的人权。培训课程主要有:警察理论、道路交通法、刑法、体能训练、各类立法、第一时间救助、通讯、道路服务、毒品辨别、证据保全、犯罪预防、文化社会学、管理、人权、心理学以及教育理论等。
为保证警察能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加强对警察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丹麦还于2012年1月专门设立了丹麦投诉警察独立局(the Danish Inepenent 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负责处理涉及警察的投诉。原来处理投诉警察行为的机构设在地区检察院内。该机构独立于警察系统,有利于其公正地处理有关警察的案件。民众一旦对警察的行为不满就可以写信向这一机构投诉。目前,对警察的投诉主要有两类:一是不服警察局处理决定的申诉和不满警察处理方式的投诉;另一类是对警察犯罪行为的投诉,但很少出现对警察腐败方面的投诉。对警察处理方式的投诉主要有:警察的行为粗野、不礼貌,或逮捕人时使用暴力过分等。有人在开车时没有按交通规则行车,警察拦住他要查看驾驶执照,可警察在查看前没有跟他说:“早上好”,此人认为警察这一查看行为不礼貌,就投诉这名警察。丹麦投诉警察独立局调查认为,这名警察的行为确实不礼貌,不够尊重人,为此向这名警察所在的警察局提出对该警察的批评处理意见。这名警察因此受到了批评处分。对警察作出的处罚有:批评、警告直至解雇。警察对其处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此外,为培养警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丹麦警方还经常利用民意测验的结果,以老百姓认为“警察是最受尊重的职业”这一至高的荣誉来对警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让警察为自己的身份感到骄傲。
丹麦的警察机构是按地域设置的,2007年时,将原来全国的54个警区改革划分为12个警区,而格陵兰岛(Greenlan Islan)和法娄岛(Faroe Islan)构成一个独立的警区。在司法部内设警察总署,首脑为警察局长,负责全国警察系统的人事、财政、通讯设备、基建设施以及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丹麦现有警察1万多名,其工作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并维护社会治安。丹麦的警察局长由司法部任命,通常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士担任,既负责指导警察的侦查工作,也指导检察官的起诉工作。其职能为:领导地区警察力量;负责刑事犯罪的侦查;决定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诉;在地方法院支持公诉。
在不少腐败国家,警察的腐败是重灾区,而丹麦则通过招聘、培训和监督等一整套严格、完善的机制,将这一“重灾区”变成了人人称道的执法守法模范!丹麦的警察通常都能忠于职守,极少发生警察滥用职权和腐败案件,仅有的只是指责警察使用了暴力或者说话方式不够礼貌等投诉,因而在民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诚如哥本哈根大学的一位犯罪学教授所说的:“我绝对不敢想办法去贿赂警察。因为他们是职业化很高的队伍,有很高的职业道德,而他们的收入也足以维持他们过上舒适、体面的生活。”据舆论对有关行业满意度的调查统计,公众对警察的满意度最高,为90%,而对政治家的满意度却只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