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研究生不像英联邦的国家分研究式或授课式的,一般是两年制的。大多专业都是第一年的时间上课,第二年一般会安排,小组辩论研讨,实习或者写论文,所以在有效的时间内学生可以得到充足的锻炼。澳门研究生留学申请条件一般为:
1、户籍要求: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於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若申请人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2、学历要求: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除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如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只可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如报读其他课程,申请人必须参加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本科 / 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本科 / 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於 * C+ 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3、语言要求:
一般要求 4 分制 GPA 达到 2.3 分, 20 分制达到 14 分或 100 分制达到 70 分。
报读以英语授课课程之申请人必须接受英语面试。但属以下情形者可获考虑免英语面试:
△申请人所获学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为英语;
△所获之学士学位为英语专业;
△达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CET) 六级、托福 (TOEFL) 书面考试 550 分或计算器考试 213 分、雅思考试 (IELTS) 6.0 或以上,或同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