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是否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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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宏

关于档案,是否可以了解一下?

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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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最新通知 为方便自费出国(境)留学生存档手续,自2018年4月9日起,首次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的人员,可选择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方式办理
关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的通知(试行)各位留学人员: 为方便您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自 2018 年 4 月 9 日起,首次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的人员,可选择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方式办理,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yjc@cscse.e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 “ 调档通知书 ” 及 “ 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 ” 原件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寄给存档申请人。申请人可凭 “ 调档通知单 ” 到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将档案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只限于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 如您已选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不可再次现场申请,否则将不予受理。 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如下 : 也可点击 http://www.cscse.eu.cn/publish/portal0/tab111/info2810.htm * 存档对象: 1 、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 、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 ( 境 ) 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 、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受理。

提示:

1 所需全部材料均仅需提供电子版,请勿将纸质材料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 自费出国(境) 留学人员只可选择现场或电子邮箱申请办理的其中一种方式 ,如通过电子邮箱申请, 调档通知单 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 只能通过邮寄接收。

所需材料: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自费出国(境)存档手续申请表

2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 、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4 、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

提示:( 1 )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提供电子签证信 1 份,如:赴澳大利亚留学;

          ( 2 )如签证已过期,除提供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 长期居留卡 ” 。

5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 OFFER )(非英语类 录取通知书 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个人翻译无效);

提示:( 1 ) “ 录取通知书 ” 应包含学习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

          ( 2 )如录取通知书( OFFER )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赴美国留学,请提交 I-20 ;赴澳大利亚留学,请提供 COE 的;赴韩国留学,请提供韩英文对照的表格 “ 标准入学合格书 ” 等;

          ( 3 ) 请确认您的 “ 录取通知书 ” 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6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OFFER ),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 1 )国(境)外院校 “ 学生证 ” ;

          ( 2 )如 “ 学生证 ” 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 “ 在读证明 ” ;

            提示:如果是非英语类 “ 在读证明 ” 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个人翻译无效( 请确认您的 “ 在读证明 ” 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

 档案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 1 ) EMS 标准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 辉煌时代大厦 6 层 邮编: 100080

 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电话: 010-62677800

( 2 )机要邮寄:由国内机要部门通过 “ 机要交通 ” 的方式转递档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 100083

( 3 )密封自带 ( 指:持 “ 调档通知单 ” 获取档案后,可密封自带 ) :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6 层 地铁站中关村 A 口 西行 600 即到

如需更多资讯 , 邮箱 liqing.lq@jj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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