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档案室存档所需材料及流程
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 1 )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 2 )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 3 )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 4 )档案管理费( 20 元 / 月, 240 元 / 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 5 )《存档人员登记表》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u.cn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用 B5 纸打印。
毕业后,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 1 )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 2 )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 3 )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Q&A
Q. 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A.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Q. 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国学习,还能否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如果可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A.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Q. 档案现存放在街道办事处,能否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A. 只要申请存档者系自费出国留学,其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Q. 能否办理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能否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A. 可以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但不能为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能接转留学回国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Q. 留学期间党费如何缴纳?
A. 在境外和港、澳地区学习期间,党员暂时不交纳党费,待学成回国或从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回内地工作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补交党费。
Q. 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A. 首先你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你必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最后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Q. 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A.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 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 “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