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读大学留心租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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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鲁艾提·吾扎提

去香港读大学留心租房陷阱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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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赴香港升学的内地大学生持续增加,过去4年累计升幅超过1倍。由于香港大学宿舍有限,绝大部分内地生需自行解决住屋问题,由此衍生的租屋陷阱层出不穷。记者经深入调查,搜罗形形色色的真实个案,当中有不谙香港租务法例的内地生误堕法网遭到惩处。

香港,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内地高中毕业生深造学业的一个地区。去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科技大学内地招生的分数线,超过了北大及清华,港大录取的 250 名内地学生,成绩普遍高于清华、北大和复旦等顶尖大学的分数线。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赴香港升学的内地大学生持续增加,过去 4 年累计升幅超过 1 倍。由于香港大学宿舍有限,绝大部分内地生需自行解决住屋问题,由此衍生的租屋陷阱层出不穷。记者经深入调查,搜罗形形色色的真实个案,当中有不谙香港租务法例的内地生误堕法网遭到惩处。

  个案 1 :无牌“日租”属违法

 

  上周三,在香港内地大学生经常浏览的讨论区,出现了以下一则招租广告: “近香港大学洋楼,好房大单间,带电梯, 24 小时保安,双人床、沙发,拎包即可入住”,租金为每日 250 元 ( 港币 下同 ) 。据悉,出租者在港大读书,趁暑假回内地探亲,但不想房间“纳空租”,因此以按日私下放租,赚钱帮补,类似情况在生活费相对紧张的内地生圈子非常普遍。

 

  律师观点:律师指出,凡租约不多于 28 日的出租房间,均受《旅馆业条例》监管,经营者必须领牌,上述情况肯定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 20 万元及监禁两年;同时,该学生亦违反逗留条件,属刑事罪行。事实上, 2012 年 6 月,香港理工大学三名内地女硕士生因经营无牌宾馆违反法例,各被判罚款 3000 元及 120 小时社会服务。

 

  个案 2 :贪钱及违法逗留

  有自作聪明的内地大学生,租下红磡的连天台单位后,将天台可以举行派对为噱头,以超高月租,游说外籍学生租住单位内的房间,做其 “二房东”,让自己“零房租”免费住屋;个案在内地学生圈子广泛流存,不少人都认同该生做法。

 

  律师观点:律师称,上述情况与个案一雷同,该同学有可能违反租约,兼触犯违反逗留条件罪行, “学生有办法赚钱系一件事,但相关行为是否合法又是另一回事,学生将单位出租前要三思,因会影响学业甚至学生签证,实在得不偿失。”

 

  个案 3 :业主迫迁

 

  Lina 是中大研究院的内地学生,与三名同学在粉岭碧湖花园租住三房一厅单位,月租 9800 元,自付水费和煤气费用,电费则先由包租婆垫付。她与室友早前提出退租,对方即多多要求,假称“财爷”在财政预算中发放电费津贴 3600 元 ( 实为 1800 元 ) ,需要他们交还一半即 1800 元,又指地板某处损毁,房间也非常脏乱,狮子大开口要从按金中扣取逾万元维修费和清洁费。当时在场的地产经纪明知包租婆信口开河,却劝喻 Lina 尽快出钱息事。

  律师观点: 律师解释,法例无规定业主是否有权收取政府提供的电费补贴,细节要按双方签订的租约处理, “租约细节是业主与租客‘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签订,如租约有列明即无可争驳。”至于收取维修及清洁费用问题,租客若觉得不合理,可拍下具体情况的相片,入禀土地审裁处追回款项。

 

  个案 4 :房东疑“一房两租”

 

  就读理工大学硕士课程的内地唐姓女生,最近搬屋,可是入住不足一周,同单位邻房的租客却指该房间已租给他们的朋友,要求女生离开,事主非常迷惑,怀疑房东 “一房两租”,且面对迫迁感到十分彷徨。

 

  律师观点:律师梁永铿表示,类似个案颇为罕见,遇事者如有签约及交付租金,可拒绝迁出,甚至到土地审裁处控告业主违反租约,要求赔偿。

 

  个案 5 :终止租约竟无赔偿

 

  来自北京的浸会大学学生 “阿宇”早前有不愉快的经历,他租住的荃湾单位包租公突然要收回单位让其儿子入住,虽然租约还有半年才到期,但包租公既不赔偿,通知期也不足一个月,便强制“阿宇”迁出,且态度非常恶劣。由于“阿宇”大考临近,不想多生枝节,最终自行搬离,不过对事件却至今仍愤愤不平。

 

  律师观点: 律师认为,业主想提早终止租约要求租客搬走,必须有充足及合理理由,并向租客作出赔偿,否则租客有权拒绝迁出,如业主有恐吓或其他涉及刑事罪行行为,租客可报警处理。

 

  个案 6 :乱租公屋误堕法网

 

  留学生租住公屋或居屋的情况并不罕见,尤其是中文大学和理工大学的外地学生。有租住公屋的同学表示,业主是按 “自置居所计划”购买了公屋,故认为出租并无违法。

 

  香港公屋联会主席观点:公屋联会主席王坤表示,自置公屋以及居屋,业主必须向当局补地价后才能放租,否则即触犯《房屋条例》,可能被判罚 50 万及监禁 1 年,租客会被要求限时迁出。香港部分居屋及公屋单位确实有非法出租情况,如留学生租住该类单位,应先要求地产代理查核情况,以免居住期间被当局查悉,突然被“迫迁”。

 

  个案 7 :预缴租金愿者上钓

 

  对于把物业出租给留学生,因对方并无收入证明,亦可能随时溜之大吉,有业主为求自保,要求对方交足全年租金才肯放租,今年沙田中心一个面积约 310 呎的单位,被两名中文大学内地生以每月 12000 港元租下,租金高出市价约 9% ,且要一次过付清全年租金,即交 14.4 万港元后才入住单位。

 

律师观点:律师解释,业主要求租客支付半年甚至全年租金,属于双方协议,并无违法, “学生无固定职业及收入来源,业主要求先收取一定租金可以理解;情况等于大学向学生收取全年或半年学费,及宿舍住宿费一样,属于愿者上钓。”

 

以上呢,便是关于内地学生去香港留学费用相关的信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了解一下,就当是为将来去香港上学做个准备。对于香港留学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金吉列留学专家。在此我们祝愿广大学生能够顺利深造,将来学有所成。

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点击下侧咨询栏询问专业的留学顾问,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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