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课程
所有学士学位课程(设计课程、视觉艺术课程、音乐课程除外)
演辩精英加分计划
凡持有演讲比赛冠、亚、季军证明或由学校发出之&rquo;高中辩论队正选资格&rquo;证明者,经本院审批后,可于考生之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除以其所属省/市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商加0.035分作为录取的基础,成功加入学院演辩队的学生更可获发奖学金。
录取条件
考生在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的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按考生报读课程(专业)及按考生普通高考总分除以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按所得的商数由高至低排列,择优录取。
录取日期
录取结果将于7月中旬公布,并于7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予被录取学生。
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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