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于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于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相等于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