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獎學金
為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入讀我校,特製定本計劃。
1、減免政策
本科
本地生 :名額10名。
基本條件 :在原中學畢業成績名列前茅,擇優頒發,豁免首年50%之學費。
內地生 : 名額20名。
基本條件 :高考總成績達到考試所在區一本線以上(含一本)。
選擇辦法 :由高分往低分,選取前20名, 豁免首年之學費。
備注:
- 大學獎學金計劃和澳門基金會獎學金、中國銀行獎學金可重複享有;
- 澳門基金會獎學金和中國銀行獎學金不可重複享有;
- 所有獲得大學獎學金計劃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交納留位費1萬港幣,未交納留位費者,取消資格,其獎勵名額由候補同學替補;
- 入學1年後,留位費退還學生;入學不足1年退學者,留位費不予退還。
- 其餘宿舍費、保證金等仍需按照正常程序繳付。
研究生
本地生 :10名碩士。
基本條件 :學生本科成績累積平均績點4分制GPA不低於3.3分,擇優頒發,豁免首年50%之學費。
內地生 : 15名碩士 , 豁免首年之學費。要求:
(1)985或211大學的應届本科畢業生;
(2)平均學分績點不低於3.0(四分制)的應届本科畢業生;
(3)滿足條件(1)(2)者,優先英語水平達到下列條件者:國家大學英語考試(CET)六級430分以上、托福(TOEFL)書面考試550分/網上考試80分或雅思考試6.5或以上(雅思考試每項分數不低於5.5分);
(4)滿足條件(1)(2)(3)者,優先參加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並進入複試人員,從高分往低分排列。
2、其他費用
所有獲得本計劃獎勵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交納留位費1萬港幣,未交納留位費者,取消資格,其獎勵名額由候補同學替補;入學1年後,留位費退還學生;入學不足1年退學者,留位費不退。其餘宿舍費、保證金等仍需按照正常程序交付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