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2019 學年博士學位課程入學章程
( 適用於中國內地學生 )
1. 報讀條件:
1.1) 普通招生
· 持有認可大學之碩士學位及具有優秀的學術成績。
1.2) 碩博連讀
· 為澳門大學就讀碩士課程不少於一年之學生,並已完成所有修讀課程及具有較強之科研能力。
1.3) 直接讀博
· 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及具有較強之科研能力。
1.4) 英語能力要求
倘申請人所獲學士 / 碩士學位之教學語言不是英語,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任何一種英語能力證明 :
· 托福 (TOEFL) 書面考試 550 分 / 網上考試 80 分或以上或,
· 雅思考試 (IELTS) 總成績 6.0 分或以上,且各單項成績不低於 5.5 分或,
· 個別學術單位亦可接受國家大學英語考試 (CET) 成績,詳情請瀏覽相關學術單位網站查詢。
· 托福及雅思考試之成績於考試日起兩年內有效。
- 如有特殊情況,入學申請必須取得所屬院長及研究生院之批准。
注意事項:
個別課程之報讀條件,請瀏覽以下網址:
2. 報名手續
申 請 人 必 須 於 報 名 期 內 登 入 澳 門 大 學 網 上 報 名 系 統
https://isw.umac.mo/naweb_grs/faces/inex.jspx 提交網上申請表格。申請人必 須按照網頁內的指引填寫申請表格,如報讀以英語為授課語言的課程,申請人必須以英 語填寫申請表之其他欄目。
2.1) 申請人必須閱讀報名須知。
2.2) 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之電子郵箱以建立申請人戶口,成功開戶後,將接獲電郵確 認網上戶口之「參考編號」 ( 格式為 1XXXXXXXX) 及「密碼」。申請人須妥善保存 該戶口資料以登入網上報名系統,如登記後之兩日內尚未接獲有關電郵,請致電 8822 4898 或致函到電郵信箱 graschool@umac.mo 查詢。
2.3) 申請人必須填妥網上報名表格之所有部分。由於本校將透過電子郵件及 SMS 短訊 發放最新入學訊息予申請人,故建議填寫一個固定之手提電話號碼。若有任何變 更,請盡早致函到電郵 信箱 graschool@umac.mo 或於網上報名系統更新。
2.4) 申請人須把所需文件掃瞄並上載於報名系統內。所有文件必須為 A4 尺吋、 PDF 格 式,上載文件總容量不得超過 6MB 。
所需文件包括:
a) 身份證複印本。
b) 戶口簿複印本。
c) 證件相片 ( 必須為 JPG 格式, 300 解析度的彩色近照,無邊界及白色背景 ) 。
)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普通招生:曾就讀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碩博連讀:曾就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澳門大學碩士課 程成績單。
直接讀博:曾就讀學士學位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e) 非本校之在讀生必須提交在讀證明。 ( 在讀證明必須於提交博士課程申請日 期的前六十天內由在讀之大學出具 )
f) 如申請人為澳門大學碩士學位本學年應屆畢業生,則無需提交碩士學位成績 單及在讀證明書。
g) 推薦表,申請人必須使用本校研究生院提供的推薦表。每份申請須提交兩份 推薦表,最少一份必須由大學教師填寫,餘下一份可以由大學教師或僱主填 寫。而推薦表可以兩種形式遞交:網上或書面。 ( 為免郵遞延誤,建議使用網 上推薦表 )
· 如推薦人填寫網上推薦表,當推薦人遞交網上推薦表至本校時,申請人會收 到電郵通知。申請人若未能收到此電郵,即代表推薦人尚未提交網上推薦表。 申請人當盡快與推薦人聯絡,必須確保推薦人於申請截止期限前遞交已填妥 之推薦表。
· 若申請人選用書面推薦表,推薦人應把填好的推薦表放於信封內,於封口上 簽署,寄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 N6 行政樓, G001 室研究生院。 ( 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編號 YP-BX-XXXX-X 或參考編號 1XXXXXXXX)
h) 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領域計劃書,計劃書須限制在 15 頁內或容量不得超過
1MB 。
i) 個人履歷表。
j) 英語能力證明 ( 有關英語要求,請參閱 1.4) 。
k) 倘申請人所獲學士 / 碩士學位之教學語言是英語,申請人須提交由所屬大學 出具之英語授課證明 ( 如申請人為澳門大學之在讀學生或畢業生則不用提交 ) 。
l) 個別課程所要求之相關文件 ( 如適用 ) 。
m) 如申請人未能於報名時遞交上列所要求之文件,其入學申請將不獲處理。
n) 所有遞交予本校之文件,將不予退還。
2.5) 完成上載所需文件後,申請人須確認所填報之全部資料後遞交申請表。每位申請 人於同一學年只能提交一份申請表。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於申請表內選擇最多兩個課程並需列明報讀之先後順序。由於兩個課程於同一申請表內,申請人只需繳 付一次報名費。
2.6)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內繳付報名費 ( 詳情請參閱 2.12 報名費部分 ) 。
2.7) 本校出納處收到報名費後,申請人將收到通知個人申請編號 (YP-BX-XXXX-X) 之 確認電郵。未獲分派申請編號之入學申請將被視為失效。
2.8) 學術文件 ( 如推薦表,各種證書,在讀證明,成績單等 ) 必須提供由大學/機構發 出與所申請報讀課程的論文語言相同的版本。否則,其入學申請將不獲處理。
2.9) 博士學位課程原則上為全年招生。在實際操作上,大部份新生須在第一學期入學。 如在所屬學術單位要求下,方可在第二學期入學。
2.10) 有條件錄取的情況包括:
2.10.1) 現正就讀學士學位最後一年 ( 直接讀博 ) / 碩士學位最後一年 ( 普通招生 ) 之申請人只獲有條件錄取,待取得學士學位 ( 直接讀博 ) / 碩士學位 ( 普通招生 ) 畢業資格及總成績達到入學要求後,方可正式入學。
2.10.2)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須於正式入學前提交符合要求的英語能力證明。
2.11) 申請人於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及提交後會收到澳門大學以電郵通知已填好之報 名信息。申請人可點擊郵件內鏈接或登入 https://isw.umac.mo/naweb_grs , 憑“登入編號”和“密碼”進入系統付款。
2.12) 繳付報名費一般注意事項:
- 申請人可選銀聯信用卡、 VISA/MASTER 國際信用卡 ( 網上實時付款 ) 或銀行本票 / 匯 票 2 種方式繳納報名費澳門幣 / 港幣 250 元 ( 適用於中國內地學生 ) 。
- 以銀聯信用卡、 VISA/MASTER 國際信用卡 / 銀行本票 / 匯票方式繳付,人民幣金額多 少將由當地匯款銀行及信用卡折算等同澳門幣 / 港幣 250 元 ( 適用於中國內地學生 ) 之 匯率自動折算。
- 申請人只需選擇任何一種方法付款,以免造成重覆繳費。以不同方式繳費或多繳者, 恕不退還。
- 網上報名日期: 博士學位課程為
2017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 第一學期入學 ) ;
2018 年 7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 ( 第二學期入學 )
報名截止日未辦理繳費者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 凡以非澳門地區發出之銀行本票或匯票繳費者,均須另繳銀行費用澳門幣 50 元,作 為兌票手續費。唯此費用按銀行實際收費而定,故大學保留追討此手續費差額之權 利。
- 如使用非澳門地區發出之銀行本票/匯票繳費,請在繳費截止日期 5 個工作天前提交。
- 報名費一經繳納 ( 或多納 ) 恕不予退還。
a) 銀聯信用卡、 VISA/MASTER 國際信用卡 有關步驟如下:
• 閱讀有關條款以後,點擊“我同意”之後再點擊“付款”以進入網上繳費系統。
• 信用卡付款人並不一定是申請人,報名費可由別人代繳。
• 輸入信用卡資料 ( 包括客戶姓名、信用卡號碼及有效日期 ) 後點擊“提交 ” 。
• 信用卡銀行會即時核實付款人所輸入的資料是否真確。
• 網上繳費如獲接納,申請人會即時通過屏幕得悉“付款成功 ” 的結果,同時亦會收到電郵通知書,確認網上繳費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