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美国俄亥俄州于3月28日通过了一项名为 Senate Bill 1(SB1) 的法案,其正式名称为《推进俄亥俄州教育法案》(Enact Advance Ohio Higher Education Act)。 该法案旨在对俄亥俄州的教育事业起到推进作用,涵盖了诸多与教育相关的领域和方面,致力于推动该州教育的发展与进步。
此外,还有一项被视为加强版或后续补充的法案,即 Senate Bill 83(SB83),全称为《俄亥俄州高等教育提升法案》(Enact Ohio Higher Education Enhancement Act)。 当前,该法案正处于等待俄亥俄州众议院审议的阶段,在众议院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过州长签署才能正式生效。 法案聚焦于 高等教育领域,在教师罢工限制、教师评估规定、专业取消规则、董事会权力增强、教学大纲在线公开、三年制学位审查等方面都做出新的调整。 法案涉及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在招聘、培训以及提供新奖学金等活动中, 禁止DEI相关内容;公民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一门三学分的美国公民素养课程才能毕业等等。 其中, 涉华相关限制政策是: 提案法律禁止大学和学院接受来自中国的捐赠和礼物,同时阻止与中国项目的新合作或续签,除非大学能证明已制定特定保障措施。
涉及中国相关的条款内容
SB83在某些方面对SB1进行了扩展和强化,特别是在 “限制与中国合作” 方面表达得更为明确和直接。 虽然该法案尚未正式通过,但SB83的内容更为全面,其中 关于中国的内容 主要体现在第3345.591条款:
本条款最值得注意的是 (B)和 (E)指出的明确对华政策: (B) 禁止接受捐赠 : 任何州立高等教育机构不得接受来自PRC或任何被合理怀疑代表PRC行事的组织的礼品、捐赠或资助。 但是,条款中又强调了 不禁止州立高等教育机构接受:中国公民支付的与学费、普通费用、特殊费用、教学成本或教育支出相关的费用。 (E) 与中国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合作限制: **** **** 任何州立高校在与位于中国的学术或科研机构建立或续签合作关系前, 须通知高等教育事务专员。 只有在该机构建立了足够的结构性保障机制,确保其知识产权、俄亥俄州安全及美国国家安全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方可建立或续签合作关系。 这些保障机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遵守所有联邦要求,包括联邦研究资助方和联邦出口管制机构的规定,如国际武器贸易条例、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由联邦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管理的经济和贸易制裁; 2.每年为教职工举办正式的机构层级“利益冲突与承诺冲突”培训; 3.建立正式的外国访问者流程和统一的访问学者协议。
总体来说,俄亥俄州“有关高等教育法案“”中, 涉华条款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 1. 此次政策主要影响对象是 联合科研、硕博培养等机构级项目,与留学生日常学业无关,普通留学生个人学费支付、在校学习 仍然不受限制。 2. 目前,只是部分高校与国内机构的合作项目可能面临审查,不涉及学生个人申请或就读。 3. 此外,如果此次法案实施,主要影响的是俄亥俄州的 公立大学,包括:俄亥俄州立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迈阿密大学、肯特州立大学、托莱多大学、阿克伦大学等。而俄亥俄 私立大学将不受影响,比如凯斯西储大学、俄亥俄韦斯利大学、德雷克塞尔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