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是想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二来也是想增加下小金库的库存,好在香港这个购物天堂买买买。关于这个问题,老师已经找到了官方的关于这部分的解释,童鞋们看清楚哦!
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
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 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1、拟从事的实习工作必须与专业/学科有关,并且在新生获校方录取时或旧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继续学业之时,经大学预先安排或批准;
2、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占有关全日制学位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3、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正式上课之前,又或者已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课程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4、 上述非本地学生 ﹙重申:不包括就读本科基础年课程的学生、交换生及来港短期就读的学生﹚ 也可从事下列工作:
受聘于香港教育学院,于校园兼职工作,每星期不超过17小时
暑期工作﹙限于每年六至八月期间﹚
实习、校内兼职及暑期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规定,应以入境事务处向个别学生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nol﹚内注明的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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