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留学人才在中国人才库中占据重要地位,需全面执行“鼓励留学、欢迎回国、来去自如、发挥专长”的原则,构建一个全面服务于所有留学归国人才的支持系统。
提供就业支持
为促进留学回国人才就业,国家会将他们纳入统一的就业政策里,给他们和国内高校毕业生一样的待遇和支持。还会提供更多实习和工作机会,举办专门的招聘会,建设服务平台,帮助他们找工作。同时,也鼓励他们去国际组织工作。
鼓励创业
鼓励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他们可以用专利、科研成果和技术专长来国内开办公司。
如果留学回国人才创业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一次性的创业补贴、创业贷款以及贴息优惠。
鼓励为国服务
倡导留学人才通过多种途径为国家贡献力量,包括兼职工作、合作科研、回国授课、学术交流、提供咨询、参与创新创业等多种方式
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建立留学回国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鼓励各地组织人才项目交流活动,并举办留学回国人才的创新创业竞赛。
给予平等考公考编待遇
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认证,经教育部认证后,其国外学历与国内学历对应,可作为报考公务员、职业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的依据。
完善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
强化留学人才联系与服务,支持各地建立“一条龙”服务机制,涵盖出国前登记、留学期间联系及回国后主动服务。
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
为留学回国人才提供便捷的职称评审通道,他们首次申报时,可根据个人能力和工作成果,与国内同等学历和资历人员相比较,直接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规范管理留学回国人才档案
留学人才回国后,应将他们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工作证明等学习工作经历资料及时整理并归入个人档案中。
落实留学回国人才社保待遇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世界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一届,会期不超过16日,是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体育盛会。
服务窗口建设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一口受理”,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一件事”服务,提供就业、创业、档案、职称、社保等高效便捷服务。
留学生回国可在一线城市落户
只要留学生在海外学习时间达到或超过365天(依据护照出入境记录),并满足相应城市的落户条件,即可享受优惠落户政策。 ( 各城市的落户政策细节有所不同。)
以北京为例(各地的申请可能会有差一天,具有以官网为准)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总体来说,教育部对留学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归国留学生的福利政策也不断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