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支持留学、鼓励回国 来去自由、发挥作用
《意见》指出,留学人才是中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深入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留学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覆盖全体留学回国人才的服务体系。
《意见》大致分为十个方面(缩略版):
一、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 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双向选择招聘留学回国人才。鼓励支持留学回国人才竞聘国际组织岗位。
二、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业。 留学人才可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回国人才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三、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支持鼓励广大留学人才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回国讲学、学术技术交流、考察咨询、创新创业等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四、搭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各地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交流对接活动,举办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五、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才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对应关系的,可作为在国内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的条件或参考依据。
六、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 支持各地留学回国人才工作部门探索建立留学人才“一条龙”联系服务机制,做到出国前登记服务、留学期间定期联系、回国后主动服务。
七、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 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八、规范留学回国人才人事档案管理。 留学人才学成归国后,在国(境)外期间的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工作证明等学习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
九、落实留学回国人才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为招用的留学回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选择灵活就业的留学回国人才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十、加强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 建立“一口受理”的服务机制,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范围,为留学回国人才办理就业、创业、人事档案、职称、社会保险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02 留学生回国 可在一线城市落户
留学生出国留学时间≥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只要符合相应城市落户要求,就可以办理优惠落户。不过不同城市的具体落户政策有所差别的。
北京落户政策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上海落户政策
1.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其中,境外高水平院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2.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外本科+境外硕士;
3.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4.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1年;
5.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倍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
广州落户政策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4.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
5.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2年内)中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有连续6个月的广州社保记录:
6.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深圳落户政策
1.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无随迁人员;
3.通过系统信用查询。通过系统信用查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03 留学生免税购车 免税车型选择丰富
留学生在毕业2年内回国定居工作,就可以获得购买免税车的资格,即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免缴约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一般可补贴3-13w/人。
申请留学生免税购车的条件: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海外,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1学年以上;
2.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间达到270天(及)以上,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2年内回国;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1年。
从“中汽总”公布的免税车型来看,目前支持留学生免税车政策的车型包括一汽-大众奥迪、华晨宝马、北京奔驰、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东风英菲尼迪等20多个汽车品牌,可选车型还是非常丰富的。
留学回国人员向备案地海关提出购买免税汽车申请时,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申报电子数据。
04 鼓励回国创业 领启动资金补助
为了鼓励留学生回国创业,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对应的补贴政策。
北京
1.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可长期居留或短期工作,来去自由。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并符合园区发展需要的回国留学人员,可按北京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寄住证”或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此外,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2.设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奖励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3.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上海
1.留学人员申办企业“一门式、一条龙”服务;
2.实施“上海市居住证”B证制度,推动海外人才的柔性流动;
3.启动《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资助新近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可获得50万元的政府资助资金。
广州
1.来广州发展并已入户的留学人员,可一次性获得安家补助;其子女入托和就读,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免收寄读费;
2.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
3.颁发“绿本”,提供户口申报、申办企业等“一站式”服务。
深圳
1.进驻深圳留学生创业园的海归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5-15万元;
2.进驻深圳留学生创业园从事科研开发的海归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可一次性获得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05 住房和生活 均有补贴
部分城市为了吸引海归人才就业,推行了一系列住房及生活补贴政策。而且这些政策中的大部分补贴形式都是现金直款!到账速度也很快,对刚毕业的学生来说非常友好。
北京
可申请按照优惠价格租住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房;也可由用人单位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
上海
在上海虹口区、宝山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区租房均可以申请6个月补贴0.7万-3万/月。
广州
南沙区:开放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不高于市场价的50%;
黄浦区:本科生可以申请获得2万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生3万元、博士生5万元。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每年津贴最高20万,连发三年,每月最高有1万元住房补贴;
番禺区:租房补贴按照租金的50%给予(上限不超过1500元/月),补贴期为24个月;
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获5000元/月,重点企业高级人才可获2500元/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青年创客新兴人才可获1500元/月。
深圳
补贴金额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除了北上广深,各大新一线城市也正在成为留学生回国就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