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拿大国籍的人、加拿大公民不需要美国签证
这是基于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加拿大护照的全球免签特权。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公民可以直接进入美国而无需事先申请签证。但加拿大国籍赴美就读的学生仍需要申请I-20 及缴纳 SEVIS 费。持有美国绿卡、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不需要申请美国签证
绿卡是美国永久居民卡,拥有美国绿卡意味着你已经获得了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因此不需要再申请进入美国的签证。此外,绿卡持有者在美国享有与美国公民几乎相同的权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教育和就业的机会,以及享受社会福利等。学生正常 transfer I-20 的情况下,不需要重新申请美国签证
学生在美国留学期间,如果因为转学或升学而更换了 I-20,且学校的变更已经得到了 SEVIS 系统的更新和确认,并且原来的学生签证仍然有效,那么不需要重新申请美国签证。但如果学生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或停课时间超过五个月,则返校时必须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学生在美国境内,SEVIS 仍然是 Active 激活状态,签证过期且不需要离境,可以不用重新申请签证。一旦离开美国再次入境时,需要签证在有效期内。
学生 OPT 结束后,继续下一段学习,(以本科毕业完成 OPT 升读研究生为例)
需要条件:
学生需要在确认即将入读的学校后,进行 SEVIS 记录的转移手续。大多数学校会提供一个转移表格,需要学生拿到本科就读的国际学生中心填写。
确保 OPT 的结束日期在研究生课程的开始日期之后。
学生的 SEVIS 记录处于激活状态,且本科学校毕业时间和研究生开学日期之间没有超过 5 个月的间隔,那么他们的学生签证就可以延续用于研究生的学习。拿到签证后延期入学、上网课等情况。
如果申请延期入学,或者先进行网课学习(纯网课学习没有 I-20),且更新 I-20 后的SEVIS 号码不变,可以持之前的有效签证入境。但如果是首次入境美国学习,在获签后变更入读学校需要重新申请签证(因为首次入境需要 I-20 与签证上的学校保持一致)。
概念:120 天规则升级为 365 天规则。
120 天规则指的是申请(批准)签证的日子不能早于将就读美国学校的开学时间 120 天。现在,120 天规则升级为 365 天。留学生可以在开学前 365 天内随时申请签证,早点拿到签证页,也可以更早的购买赴美的机票。
更换新护照后,签证在旧护照上,且旧护照是正常情况下的过期更新,不需要重新签证,入境时新旧两本护照一起携带即可。但如果旧护照丢失,重新补发新护照(即便后来旧护照找到)不能免签,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主申请人衍生签证符合特定条件可不用重新办理签证(以 F1 主申请人衍生签证 F2 为例)。
F1 学生签证的衍生陪读签证 F2 签证范围:F1 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
配偶的非全日制学习和适龄的 F2 签证持有人可以合法在美国公立小学和公立中学就读,不用重新申请 F1签证。如配偶全日制学习需要重新申请 F1 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