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CSC奖学金?
CSC奖学金,全称中国留学基金委员会奖学金,是由国家为支持优秀学子出国留学而设立的一项资助计划。该奖学金不仅涵盖了学费与生活费两种形式(但需注意,以生活费为主的奖学金占绝大多数,因规定限制,学费+生活费的综合资助名额不超过总数的5%),还针对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各层次留学人员开放,包括访问学者及联合培养项目。
申请CSC奖学金意味着申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同学们需首先获得国内大学/单位的奖学金名额,才有资格申请。此奖学金旨在培养并吸引国际人才回国服务,因此受助者需与CSC签订协议,承诺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两年,并缴纳相应保证金。
尽管条件明确且带有一定义务,CSC奖学金的竞争依旧十分激烈。同学们通常需在每年的3月前获取国外院校的正式录取,随后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完成在线申请。评审结果一般于次年5月公布,9-10月派出,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通知将直接发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02 去哪些国家读可以申请CSC?
官网显示以下前往国家深造可申请CSC :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巴拿马、朝鲜、印度、埃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马来西亚、巴西、越南。
除上述国家外,其他国家尚无CSC项目。另外,赴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留学的,也不能申请CSC奖学金。
03 CSC资助范围和要求
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项目面向的高校范围较广,包括国内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与国外合作的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这些项目旨在选拔优秀的学生和研究人员,前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深造和研究。以2024年CSC奖学金为例,主要包括:
本科、硕士、博士以及访问学者等不同层次的奖学金项目。
1.面向的范围主要有:
国内高校: 国家公费留学项目通常面向国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选拔优秀的在校学生和在职研究人员。例如,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都有相关的公费留学项目选拔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研究人员申请。
国外合作高校: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有合作关系,提供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科研机构: 除了高校,公费留学项目也支持到国外科研机构、实验室等进行研究和学习。
2.选派领域: 重点领域包括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纳米技术、新材料等关键和战略领域,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等。
3.资助内容: 国家公费留学通常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生活费用、注册费、保险费等。
4.申请条件: 申请人通常需要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外语能力、身心健康、有潜力在所选领域做出贡献,并有学成回国服务的意愿。
5.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要按照各高校或科研机构发布的具体指南准备材料,通过校内选拔,然后由学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最终评审。
6.管理与服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费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进行了优化,包括预先领取奖学金、变更留学单位、报到注册、购买医疗保险、年度复核、回国服务等。
04 CSC申请渠道有哪些?
CSC申请分为合作渠道和个人渠道。
①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合作渠道是国家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每年有一定的公派名额,学生收到相应院校Offer的并获得该学校CSC的名额,就可以申请CSC奖学金。
②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
CSC个人渠道是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允许个人国际学生直接申请奖学金。指的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的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申请的国外院校。
但通常,CSC奖学金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合作高校或合作机构,这些学校和机构在CSC的协助下进行奖学金招生和选拔工作,因为它们通常能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学生更容易获得奖学金并完成相关申请流程。因此, 如果有兴趣申请CSC奖学金,建议首先考虑与合作高校或机构合作,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匈牙利留学CSC奖学金申请政策每年在11月初发布通知,12月-次年1月初申报,但是如果想要顺利申请的话建议大家提前准备材料,可以先参考2024/2025年度的申请政策(如下)。
关于2024/2025年度
匈牙利互换奖学金(200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
2024/2025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5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同时,申请人还需登录匈方网报平台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各受理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将项目遴选情况及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 协议名额: 200人/年
2. 选派类别:
本科生: 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
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留学期限,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3.选派专业
本科生: 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硕士研究生: 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 农学、工程学、医学、师范、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 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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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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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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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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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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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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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进行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三.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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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 2024年1月5日前 ,申请人登陆校方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完成校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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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基委申请:2024年1月5日前,申请人于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学生所在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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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申请: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5日前登录匈方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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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符合项目报名条件的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统一于1月15日前报送至留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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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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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留学候选人将于2024年7月开始陆续收到匈方反馈,若收到录取信息,请尽快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四.派出
-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2024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2.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