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标准
录取是基于学术成绩和公开竞争。对于非面试课程,学术成绩是决定录取的主要标准,而在能力导向的招生中,申请者仍需达到最低的学术能力要求。
对于建筑、牙科、工业设计、景观建筑、医学、护理和任何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录取还取决于面试和/或能力测试的结果(具体要求请查阅相关学院/系/学校的网站)。
录取程序
申请者将根据其在申请表中按优先顺序排列的课程选择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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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牙科和医学:这些专业要求申请者将其列为前两个选择之一。如果该专业被列为第二选择,则第一选择必须是一个需要面试的课程。唯一的例外是当法律被列为第三选择,且医学、牙科、建筑、工业设计或护理为前两个选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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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设计、景观建筑和护理:申请者也需要将这些专业列在前三个选择内,才会被考虑。
需要参加面试/测试的课程
是否需要参加面试/测试?
对于不同的课程,是否需要参加面试/测试取决于课程的具体要求。面试和测试用于评估申请者是否适合特定课程。申请者必须首先满足招生选择委员会设定的学术要求,才能被列入候选名单。
通知方式
只有入围的候选人将通过电子信件由学院/系/学校或招生办公室通知参加面试和/或测试。
面试/测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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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申请者:如果申请的课程需要面试或测试,您会在满足学术要求后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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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生:如果正在申请转专业,需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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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申请者:成年申请者也需要参加面试。
面试/测试内容
面试和测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根据所申请的课程而定,通常包括评估申请者的学术能力、专业兴趣和其他相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