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监护公证
1.哪些学生需要监护人?
未成年人前往加拿大留学时,由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不在加拿大,所以就需要由父母指定一位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其在加期间的监护人,处理紧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加拿大不同省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定义也不同。安省、曼省、魁省、萨省、阿尔伯塔省、爱德华王子岛,这些省份是以18周岁为界定,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而在BC省、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等地区,则是未满19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加拿大移民局要求,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加拿大期间必须有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或者在加拿大指定监护人。对于已满17周岁但不足18周岁的申请人,我们建议如果是去读中学的,提供监护人文件;如果是去读大学或学院的,则可以不提供监护人文件。
2.作为监护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监护人必须是成年的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而且最好居住在孩子所在学区距离较近的范围内,便于与教育局、学校、孩子、寄宿家庭之间的沟通,也便于及时处理孩子的各种问题和需求。
3.如何找到合适的监护人?
寻找合适的监护人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
(1)如果家里有亲戚或朋友符合上述监护人要求,那找他们做监护人是一个可行的安排;
(2)部分中学可以由校长担任学生的监护人,寄宿家庭(Homestay)通常也能担任监护人。
(3)我公司也可以协助家长通过专业的加拿大后期公司安排合适的监护人。
4.监护文件怎么做?
一套完整的监护文件包括加方监护人公证和国内父母监护公证。
加方监护公证:
从加拿大移民局网站下载IMM5646监护表格,在第一页“加方监护人”页里以英文提前填写好申请人、父母、以及监护人三方详细信息,由加方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公证处(Notary Public)签字公证,表示愿意作为该学生在加拿大的监护人。通常寻找加拿大本地的律师签字即可。
国内父母监护公证:
同样以英文填好IMM5646表格第二页“父母监护人”页各项信息后,由申请人父母携带该表前往国内的公证处,现场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公证,表示愿意委托该监护人作为孩子在加拿大期间的监护人。需要携带的辅助文件一般包括: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婚姻材料、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5.有父母陪读,还需要找监护人吗?
这是很多未成年学生的家长常问的问题。当有父母陪同学生在加拿大读书,有些教育局或学校便不再要求找其他监护人。但是,也有部分学校仍然强制要求有当地的监护人。这是因为多数家长都是持旅游签入境,并不符合移民局对监护人身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要求,并且考虑到部分家长语言能力问题,短时间可能无法胜任与学校或居住社区的无障碍沟通。在签证申请的实际操作中,无论学校是否要求,除非父母持有学签或工签,否则都非常建议提供中加方监护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