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赴加拿大留学时,法律规定,如果学生未满18岁(有些省份是19岁成年),必须有一个监护人来为学生做担保,监护人就是孩子在加拿大就读期间,由学生的父母授权其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学校的报到注册,家长会,学校活动的同意书签署,紧急情况处理等问题都要由监护人来负责处理,因此监护人的选择非常重要。
首先,在挑选监护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监护人的年龄问题。加拿大法律规定,只有年龄在25周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者已经取得枫叶卡的人士,才能做留学生的监护人。
并且在选择监护人的时候,一定要看他的身份,看是否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即是否已经取得加拿大枫叶卡。
最后,在选择监护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监护人必须和学生在同一地区。这样监护人才能随时知道学生的状况。
对于学生来说,出现紧急情况时,监护人也能随时赶到解决问题。
那么哪些同学需要监护人呢?答案是未成年人需要,但加拿大每个省份对成年的年龄要求略有不同,具体的划分如下:
18岁
阿尔伯塔、曼尼托巴、安大略、爱德华王子岛、魁北克、萨斯卡切温
19岁
不列颠哥伦比亚、新布伦瑞克、纽芬兰、新斯科舍、育空地区、西北地区、纽马特地区,也就是说,哪怕有些同学是去这些地区上大学,如果年龄不满19岁,还是要找监护人为自己做担保。
同学们在找好监护人之后,办理签证以及入学报到都需要提供两份监护材料,分别是中方和加方的监护公证,一份是加方的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律师事务所公证的监护信,另一份是家长在中国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监护人的公证。如果无法提供这两样材料,可能会导致签证拒签以及入境受阻,请各位家长和同学务必要重视监护人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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