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香港入境处开始实施电子签证。
申请者提交入境签证 / 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更改在港逗留身份,在其申请获批并缴纳相关费用之后,会收到入境签证 / 许可证通知书或逗留条件通知书等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为相关通知书的统称,格式为 PDF 。实施电子签证后,入境处已经终止入境签证 / 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签。但是, 2021 年 12 月 28 日前签发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标签,在其标注的有效期满之前依然有效。
提醒申请者,在收到电子签证后,仍然需要携带打印的电子签证和港澳通行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部门办理逗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