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规定,所有非本地人士在澳读书,必须向【澳门出入境事务厅】办理临时居留手续。学生于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后,大学的事务处会统一安排协助新生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
学生于首次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后,每年必须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续签手续。根据澳门法律规定,所有非本地学生必须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否则将触犯法律而引致逾期逗留。
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注意事项
根据澳门法例规定,来澳修读高等院校课程之内地人士须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俗称学生签证)。该签证是逗留澳门地区的有效证件,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及须每年续期一次,在有效期内能多次出入境。
首次办理申请手续
入学新生首次申请:
学生事务处于新生注册时收取通行证复印本。
一般大学的学生事务处会安排新生到出入境事务厅办理,请留意大学通告。
首次申请所需之文件:
- 学生本人的通行证正副本
- 已填妥的“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表(由出入境事务厅提供)
- 在澳门高校注册和所修读课程期限的证明文件
- 1寸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1张
在读学生续签
学生于首次办理 “逗留的特别许可” 后,每年必须到【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续签手续。
续期申请所需之文件:
- 学生本人的通行证正副本
- 已填妥的“逗留的特别许可” 延期申请表(由出入境事务厅提供)
- 在澳门高等院校的在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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