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研究生项目自3月10日开始系统报名,今年计划选派7500名联合培养博士,大家都准备好相关材料了吗?为大家带来联合培养博士申请材料详解,让我们来看看哪些细节问题不可忽视。
CSC联合培养博士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参考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4.国内导师推荐信
申请人应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并由国外导师签字。
(2)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如visiting stuent);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0年3月31日);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6.学习计划(外文)
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7.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老师提醒各位申请者,需按系统提示详细填写学习计划,该材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材料,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字;其次,国外导师简历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过于简单的导师介绍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希望大家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