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外国人持护照入境进,就可提出延长探亲时间的要求,有时移民官官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
基本条件:
- 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
- 祖父母或孙子女在加拿大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加拿大国籍的。
- 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国籍的外国亲友。
探亲旅游者在加拿大居留期间,违反加拿大的有关法律,将会视情节受到三种形式的处罚:1.被要求自动离境;2.被限期出境;3.被驱逐出境。被驱逐出境的,不允许再次入境。探亲旅游者的在加拿大逗留期间,出现下述违法行为,即会予以驱逐出境:1.未遵守居留时限而超期居留的;2.非法工作或未经批准而私自改变工作的;3.非法入学的;4.提供不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而骗取签证的;5.患有传染病的;6.缺乏足够的费用,维持旅行或探亲访问活动的;7.曾被驱逐出境,未经移民局长特殊批准,再次入境的;8.判处犯罪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