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来看ED (early decision)与EA (early action)的共同点。二者在美国相当于国内高考的提前录取。无论是ED /EA,其申请截止日期上一般在每年的11月1日或11月中旬之前,录取结果在12月中旬就会公布。此外,ED/ EA的适用对象都以申请美国排名前五十的大学学生为主。
虽然二者之间有共性,但是ED,EA也要区别来看,首先对于ED来说,它只能申请一所学校,而EA可以申请多所。如果学生通过ED被学校录取,学生必须到该所学校按受就读,而EA则对学生没有强制的要求。
那么ED, EA申请到底有什么优势了:一是ED虽然只能申请一个学校,但是录取率比EA要高一些,比如2007-2008年度,杜克大学的提前决定ED录取率为38%而正常录取RD的录取率为20%。而根据college board的数据,大部分顶尖的大学在提前申请的时候,就已经录取了当年录取总数的25%到50%的人数;近年来,常春藤盟校有40%的学生是提前申请时就被录取了。2010年的数据显示,耶鲁大学EA录取率为18.1%,斯坦福大学的EA录取率为16.2%,哥伦比亚大学ED录取率为23.8%,杜克大学ED录取率为38.3%,布朗大学ED录取录取率为22.6%。
二是ED,EA的院校比较多,全美有大概400多所,同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学校;二是录取结果早知道,也就是说通过ED, EA申请本科一般在12月中旬就可能知道是否已被录取,如若录取就省下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做入学前准备了。如果没有被录取,那么可以继续申请RD也就是常规录取的学校,且不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