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请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含)以上;
2.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3.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变化一:加大世界名校留学人员引进力度
《通知》第三条表示,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2024年1月新增15所TOP100以内院校,其中诺丁汉成功入围前100,符合6个月不限社保基数要求。
只要最后的学历是TOP100以内,不管前置学历是国内大专、专升本、HND还是中外合作办学,都有直接落户的资格。所以这一点放开以后,大部分同学都能走直接落户通道。
但是值得注意:毕业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并未放开,因此大家不要错过时间。
变化二:开辟绿色通道
上海市人才中心下放审批权限至各区域人才中心,审批时间由45个工作日直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并且开辟落户经办“绿色通道”,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予以优先办理,提供
变化三:优化人才引进市场化评价标准
在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上海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事项,仍然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也就是说仍然维持目前的一倍社保基数11396、1.5倍社保基数17094以上的要求。
变化四:加大留学生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为缓解留学人员企业面临的困难,各区人社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将加强对留学人员企业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按规定对在园企业实施房租减免、缓缴等政策。同时,支持留学人员企业享受本市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
五、减少纸质材料递交
现在留学生在预审时上传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后,待预审通过后,现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即可。部分申请材料已经由系统自动导入,如在沪出生子女的出生证,和部分新办身份证等资料在预审时都无需提供,而由系统导入。系统已可通过大数据调取申请人身份证等信息,无需上传。如出入境记录、个税信息等可以不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