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落户要求
-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并拿到留服认证;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留学天数大于365,依据出入境记录计算天数,中途回国需扣除。
-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留学期间在国内不可以有社保记录)。
-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留学生落户福利补贴
- 优秀人才最高可获得100万补贴
-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落户所需材料
- 《单位接收函》签字并盖章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留学人员《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彩色扫描件;
- 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其它补充材料。
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及其他福利政策
•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 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工业园等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服务;
•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等,可免征营业税;
• 为鼓励留学人员创办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向企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