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硕士-城市再生
说明
建筑城市再生硕士课程旨在为满足文化和专业领域成熟建筑师新形象需求的解决方案术语,而不仅仅是正式的,在欧洲范围内;快速成型的环境城市再生问题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问题也突出了这一点在欧洲和国际城市议程中,以及近在正在确定国家城市议程。受过调查、配置和支持城市再生过程,致力于该项目的研究和连续实验过程;能够对当代城市的各种规模和综合方式的再生过程,将复杂性结合起来,以恢复社会公平、幸福和包容的观点历史环境的生态质量。在资源的使用。具有设计、技术和工艺的专业人士能够管理现象和地区的紧急性质的能力,比如意大利城市,其分层和脆弱性很强各种组成部分,但在当时,对行动方针和背景和欧洲城市议程的战略指导方针。
硕士学位的录取须符合
科学的学习领域和个人准备的充分性。
学术要求
至少三年制大学建筑学学位(学士学位)
GPA:70/100
英语语言要求
欧洲通用语言参考框架(CEFR)
B2级
接受以下考试成绩:
•雅思5.5或更高
•托福iBT 80或更高
•剑桥英语B2第一或更高
•伦敦三一学院英语综合技能-ISE II或更高
请注意,以下情况可免除上述英语语言要求:
•以英语为母语的人;
•持有英国认可机构英语教学文凭/学位的学生
欧盟/欧洲经济区/申根或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以及
美国
•持有国际文凭、普通中等教育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学生
文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