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学教育提供三种学位J.D.,LL.M,和J.S.D,我们分别来解读一下。
J.D. 美国法律博士,但是实际课程设置和学制相当于国内的法律本科教育。J.D.学位需要3年时间,也有2年半和四年的情况。 这个学位在加拿大就被称为LL.B。B就是Bachelor。之所以这个学位在美国被称为博士?原因有两个,第一是J.D.学位是成为美国律师的前提,美国律师的社会地位高,需要一个好的头衔来匹配自己的身份地位。第二是因为在攻读J.D.学位之前,你必须已经有了一个本科学位,专业方面没有限制。这样做的目的是夸大律师群体的知识体系,因为律师是一个需要对很多领域都有专业知识的职业,不同专业的本科教育背景可以帮助律师拥有除法律之外的一门专业知识。
LL.M,法学硕士。在国内已经法律本科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LLM,通常只要一年就能拿到硕士学位。LLM和J.D.一般在一起上课,所以学费也差不多,但要求不一样。LLM相比要容易一些。因此只有LL.M学位在美国法律界是基本不可能立足的,学生一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以后从事法律教育和攻读J.S.D。
J.S.D.法学博士,如果说J.D.是法律职业教育,那么J.S.D 就是法学学术教育了。该学位的获得者是为了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很多法学院的教授拥有此学位。它的要求是必须首先获得LL.M学位才可以申请。J.S.D.的学位不能代替J.D,所以一般也不能凭此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然后做律师。
目前,全美国大约有200多所法学院,其中190多所是经ABA承认的。这些数字每年都在变化,并在逐年增加。法学院大部分设于大学之内,也有少部分属于独立的法学院。法学院又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大学的申请费和学费都较私立大学便宜。公立大学往往对本州的学生学费会减半,而私立大学是一视同仁的。公立大学的学生主要来自本州。而私立大学的学生则一般是全国性的,并有一定比例的海外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