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 第一类优先 - 杰出人才和跨国高管移民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 28.6% ,约 40,000 个。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1 、 EB-1A 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EB-1A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科学、艺术、手工艺、教育、商业、体育等,对行业没有限制。只要满足 EB-1A 的要求, 需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在他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发挥自身人才优势,贡献于美国。这一类申请排期短、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更不需要投资。是较为适合移民美国的项目,但要求较高。
2 、 EB-1B 杰出教授 / 研究人员
EB-1B 申请不需要劳工证,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必须是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 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 (JOB OFFER) 。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 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 I-140 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这一类人才首先极难匹配雇主,雇主这边也面临较大变数,其次通常是涉及核心科技研究的人才,关乎到核心竞争力,因此极难申请。
EB-1C 跨国公司主管 / 经理
跨国公司经理 / 管理人员 EB-1C 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可以在 I-140 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EB1-C 移民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 ( 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 ) ,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即可为其高级管理人员申请 EB1-C 移民。
EB-2 第二类优先 - 高等学位和专业人士移民
EB-2 签证也称高等学历专业人才移民,位列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二大优先类别。根据美国移民法 sec.203(b)(2) 规定, EB-2 主要针对本科以上学历(一般是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以及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才。
EB-2 分为以下三类, 其中 EB-2A 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和 EB-2B 杰出才能类别均要求申请人获得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职位 offer ,且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PERM ,而 国家 利益豁免 NIW 则是因为符合美国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 PERM 劳工许可申请的申请类别。众多美国留学生毕业后申请 H1B 工作签证,期间申请绿卡通常就是 EB-2 或 EB-3 类别。
EB-2A 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
这一类移民申请人通常为美国留学毕业生为主,同时要求雇主担保并申请 PERM 劳工证。
对申请人有如下要求:
1 )美国公司提供的职位要求雇员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的学位
2 )或本科学位加上五年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要申请 EB-2A ,美国雇主相当难找,而且美国法律对雇主要求很高,对美国来说根本不缺这样的人才。而且移民局审核也会更严,严厉打击的是假借雇主名义移民的人。更关键的问题是:面临较长的排期。目前表 A 、表 B 排都要至少 5 年以上。过了五年,这个雇主是否需要这个岗位,是个很期大问题,很少有美国本土找不到这样的人才,非要给你下发签证,并且愿意等待五年,这样的情况。一个毕业生在当地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很难有雇主愿意担保。
EB-2B 杰出才能
这类移民同样需要雇主担保并申请 PERM 劳工证。要求申请者需要有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杰出才能。杰出才能意味着“您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备的专业能力远超于一般同业” 。
EB-2B 申请者必须至少以下 6 条标准中的至少 3 条:
1 )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 )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 )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 )申请人由于自身“杰出才能”而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
5 )申请人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 )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NIW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简称 NIW )是 EB-2 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的一个特殊类别,是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常规 EB-2 移民申请所需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繁琐的劳工证 PERM 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便可一步到位获得绿卡。
NIW 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和经过 PERM 申请程序;申请门槛相对 EB-1A 较低。很多达不到 EB-1A 要求或者申请 EB-1A 资质相对较差的申请人很可能符合 NIW 国家利益豁免类别的申请条件,可谓申请 EB-1A 退而求其次的最佳可靠选择。
NIW 要求申请人首先需符合以上 “ EB-2A 高等学位” 或者 “ EB-2B 杰出才能” 其中一个条件既可,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 Dhanasar 三重标准:
1 )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必须同时具有实质性价值,并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带来重大利益。
2 )申请人以有贡献和成就处于推动其领域发展的有利位置
3 )申请人必须证明,豁免工作的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是有益于美国国家利益
申请 NIW ,无需雇主担保,是个较好的方式,选择这一方式移民对于高学历人才来说是个较为现实的方式。
EB-3 第三类优先 - 雇主担保移民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也可以理解为美国雇主担保移民。 EB-3 主要划分为三类:
熟练技术工人( EB-3SkilledWorkers )
申请人需要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作;
专业人员( EB-3Professionals )
申请者需要至少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且是专业技术人员;
非熟练技术工人( EB-3UnskilledWorkers )
适用于非技术劳工,不需要至少 2 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人。
美国 EB-3 雇主担保移民的三个类别中,非熟练技术工人( EB-3UnskilledWorkers , EW-3 )该移民类别没有语言要求,无需提供雅思等语言成绩,且没有资产要求,没有工作经验要求,是门槛最低的一类。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约 40,000 个(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 28.6% ),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所有第三类别的 I-140 申请都需要由雇主提交; EB-3 也需要申请劳工证。
除了找雇主外, EB-3 的等待期极为漫长:
技术劳工排期要 4-5 年,非技术劳工排期时间长达 7-8 年。因此,是没有雇主愿意花费那么长时间等待劳工。在现实上几乎不可能。
EB-4 第四类优先 - 宗教等特殊人士移民
EB-4 是第四类优先以职业为基础的移民优先类别。 EB-4 宗教等特殊职业移民要求美国雇主为申请人递交 I-130 移民表格或者特殊移民申请,在某些情况下,雇员也可自行申请。
EB-4 适用于一些宗教等比较特殊的人员,主要包括:宗教工作人员特殊未成年人(遭受父母虐待,遗弃或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特定国际组织雇员某些广播公司的工作者北约雇员及其家庭成员外籍美国军人巴拉马运河公司或政府雇员伊拉克、阿富汗语翻译,受美国政府雇佣的伊拉克人和阿富汗人。
除非是相当资深的宗教人士,在相关研究领域所花费的心思,不亚于成为一个高精尖的科研人员。否则这一类申请也相当困难,几乎没有人能够申请。
EB-5 第五类优先 - 美国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新法为乡村地区、城市高失业率地区和基建项目,每年预留 3200 张签证配额。这三个类别目前无排期!更快拿到绿卡,节省很多时间。投资额为80万美金起。
同时,新法下的 EB5 对在美等待申请 H1B 的留学生相当有利:在有签证可用的情况下,已经在美国的投资申请人,可以在递交 I-526E 申请的同时提交 I-485 身份转换申请并附上 I-131(AP) 和 I-765(C9 EAD) 的申请,这样移民局就会先发放 EAD 工卡和 AP 回美证,让毕业生能够顺利拿到美国绿卡,安心留美工作、生活。
所以目前,美国移民可以快速获得绿卡,有 EB-1A 、 EB-1C 、 NIW 、和 EB-5 申请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