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8105-关于工作
在开始课程之前学生不可以在澳大利亚工作
在上学期间,学生每两周最多只能工作 40小时
持有澳洲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可以合法地在澳洲工作,但是,目前在开课期间每2周最多只能工作40小时 (7月1日后会允许增加至每2周48小时)。如果学生打工时间超过了每2周40小时,澳大利亚移民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学生的学生签证。此外:
1)学生在学校放假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限制;
2)学生就读的课程中包含的工作实践内容不计入40小时内;
3)学生不能在课程开始之前工作,即在学校的注册确认书(COE)上所标注的课程正式开始日期之前学生不能在澳洲工作;
对于中小学生, 强烈建议不要工作,特别是不要因为工作而影响你的学业 。
No.8202-关于出勤
必须保持全日制学习
必须一直参加已注册的课程
必须保持合格的课堂出勤率
No.8202-关于学习成绩
必须保持合格的课程进度
同一门课程只能重修一次
No.8202-关于在校行为
不当的在校行为会被停学,而被停学会影响你的出勤记录和课程进度
海外学生持学生签证到达澳大利亚后,必须在注册课程中保持全日制学习, 每个学期的出勤率必须保持在80%以上 。如果出勤率不合格,学校将发送警告信以示警告。学生每学期的在校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要求。
在出勤率和成绩两个方面,如果学生有一项没有满足,学校有义务书面通知学生。如果学生接到学校警告后仍没有任何改进、继续违反学生签证有关规定,学校有义务通知移民局并告知学生。
学生收到通知信后需在28天内向学校做出解释,如果学校不予接受上报移民局的话,学生须在28天以内向移民局做出解释,否则可能会导致签证被移民局取消。
No.8303-关于校外行为
不得参与破坏澳大利亚社区或威胁伤害澳大利亚社区的活动或相关团体
必须始终以可接受的方式行事
No.8516-关于满足学生签证要求
必须一直达到学生签证的要求,包括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保证自己在澳大利亚学习和逗留
No.8532-关于住宿安排
如果未满18岁,住宿安排必须经过教育局批准。有父母监护除外
如果父母委托其他监护安排,则必须满足相关的要求并得到教育部批准
No.8533-关于更换学校
根据澳大利亚海外学生服务法的相关规定,在完成6个月的主课课程学习之前,不得更换教育机构(南澳大利亚政府学校以外的学校)。
No.8533-关于居住地址
如果是父母监护或父母安排的获南澳教育部国际教育处批准的住宿,居住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7天内通知南澳教育部国际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