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判决——实质禁止平权法案!也就是说,美国大学在今后的招生中,将不能继续按照种族分配录取名额。
美国大学录取将不再考虑种族因素
这项裁决宣布之前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违反宪法,也宣告美国大学多年以来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做法不正确。
最高法院以6比3做出了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违宪的裁决,并以6比2做出了哈佛招生违宪的裁决。
废除了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也就意味着终结了长达几十年来,美国大学招生过程中,系统性考虑种族因素的做法。
这一裁决,对主张一定程度上考虑种族因素,以确保""多元化"学生群体的最具选择性的大学来说是一个重大打击。但对长期受"种族因素"考量的“打压"亚裔来说,这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了解美国平权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平权法案)涉及政府或组织内的一系列政策和做法,旨在根据性别、种族、性取向、信仰或国籍纳入特定群体,这些群体通常在教育和就业等领域代表性不足。
通俗一点来说:平权法案指的是美国大学在录取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的保护少数族裔的利益,也就是优先录取。
少数族裔通常定义为非洲裔、拉丁裔,之前其实亚洲裔也属于少数族裔,但是因为亚洲裔的学生成绩普遍比较高,而且在被录取的学生里边已经有相当高的比例,所以说平权法案保护的学生群体主要是非洲裔和拉丁裔等少数族裔。
也意味着这个平权法案可以允许美国顶尖大学在录取学生的时候可以优先照顾非洲裔和拉丁裔这类学生。
总之,这项历史性裁决将迫使整个美国高等教育重新制定招生标准。美国大学如何在录取公平和多元化之间实现真正的平衡,在未来仍将面临诸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