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高等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6-3-3-4 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三年和大学四年。
学期:一年有两个学期,第一学期为 3 至 8 月,第二学期为 9 至次年 2 月;
假期:大部分学校放两次假,暑假为 7 至 8 月,寒假为 12 至次年 2 月。
韩国高等教育机构
可分为专科大学(二、三年制)、大学(四年制)、研究生院。
根据设立经营主体不同,韩国大学分为国家设立经营的“国立大学”、地方自治团体(地方政府)设立经营的“公立大学”、学校法人(民间、公益法人)设立经营的“私立大学”。
为了保障大学教育的基本质量,韩国教育部对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教育设施、学位授予等都提出了必要的要求。因此,全部私立大学都是在满足教育部提出的开设大学必要条件后,取得开设许可的正规高等学校。
研究生院(硕博)基本隶属于四年制综合性大学,近年来,出现只有研究生院课程的“研究生院大学”,不设本科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