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接受或拒签取决于移民官如何看待申请人的申请。如果移民官有理由相信申请人不会在获准逗留期满后离开加拿大,则会拒签。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符合访问签证的所有要求。因此,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有意在获准逗留期满后返回加拿大:
与原居地(家庭成员、社会团体、社区)的联系;
证明其在原居地的个人资产、就业和财务状况;
解释其到访加拿大的目的;
以下列举部分移民官拒绝访问签证申请的原因:
- 申请人与祖国缺乏联系
如果加拿大移民局IRCC 认为申请人与其祖国没有紧密联系,例如没有就业、家庭或需要维护的资产,签证官会担心申请人在访问加拿大后不会回国。申请人应提供就业确认信、居住证明和受抚养人证明等证据。
- 访问目的
提供访问目的的详细信息非常重要,这样签证官才能理解申请人为什么要到访加拿大。访问签证被拒签的原因可能是申请表中没有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说明申请人希望来加拿大的原因。如果到访是为了参加特定活动,则应提交相关邀请信、活动详情和文件等证据。
- 资产不足
资产不足是另一个拒签理由,因为签证官关注的是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支付返回居住国的机票。如果签证官认为申请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旅行费用,申请则可能会被拒绝。另外,如果申请人的旅行是由东道主或邀请人(如家庭成员)资助,则必须证明邀请人有足够的资产支持申请人访问加拿大。
- 过往旅行历史
曾被其他国家拒发访问签证或签证逾期的人士,有可能被拒发加拿大访问签证。另外,以前从未出国旅行或很少出国旅行的个人也可能被拒签,因为申请人没有建立在获准逗留期结束后即返回本国的明确模式。
- 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是签证拒签的常见因素。虚假陈述不论有意还是无意,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申请很有可能被拒签。因此,密切关注申请并确保自己了解所需的表格和文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