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才(Eb-1A)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中的“特殊人才”(Eb-1A)进入职业移民申请的最佳选择。如此如此,原因有三:
其一、Eb-1A很少受到职业移民排期的影响。 目前,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在职业移民的前三类优先中,只有第一类优先(Eb-1)名额时序第二类优先和第三类优先均需要等待名额。虽然在没有名额的情况下,职业移民申请人仍然可以提交I-140申请,但在I-140批准后,却需要等到有名额才能提交I-485。在这种情况下,Eb-1A显然具有突出的优势。因为Eb-1A目前有名额,所以申请人可以在提交I-140的同时提交I-485,也可以在I-140批准后立即提交I-485。一旦I-485批准,绿卡申请流程就划上了一个满的句号。所以,在完成职业移民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待审排期的情况下,选择Eb- 1A可以大部分绿卡申请的时间。
其二、Eb-1A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完全不受雇主限制。与第一类优先中的另外两种选择(Eb-1B与Eb-1C)相比,不受雇主限制是EB-1A的另外一大优势。申请人在提交Eb-1A申请备用或申请批准备用,可以随时更换雇主。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提出Eb-1A申请时,甚至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相关法律要求但Eb-1A申请人在绿卡审批后继续在本领域必须工作,并不要求Eb-1A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在本领域工作。所以,法律只是要求Eb-1A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证明自己有“意向”继续在本领域工作。根据这一法律要求,本所曾经成功地为意识继续在美国从事本领域工作,但申请尚未在美国找到工作的Eb-1A申请人到绿卡。
其三、Eb-1A不需要流程工厂证(PERM)申请程序。职业移民申请中的第二类优先(NIW其次)和第三类优先均需要流程工厂证申请程序。第一步先向美国工厂部(DOL)申请劳工证。等第二劳工证批准后,再进入步,提出I-140申请。等绿卡名额的优先日期排到后,再进入第三步,提出I-485申请。此时,EB-1A则需要劳工证,而直接提出I-140申请。这不仅缩短了申请时间,缩短了申请时间,减少了申请费用,而且也大量减少了申请移民中的不确定性。
虽然Eb-1A拥有以上长处,是职业移民申请中的上策,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提出Eb-1A申请。从法律上讲,只有在本专业领域出类拔萃的“特殊人才”,方有资格申请Eb-1A。所以,申请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那么条件,量力而行。,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已经达到了Eb-1A的法律要求呢? 归纳起来,EB-1A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十个项中至少三项: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申请人通过专业媒体的报道获得;
4.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5.发表过专业论文;
6.评判同行的工作;
7.在重要机构或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
8.展示自己的作品;
9.收入相似;
10.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达到本领域顶尖水平的证据。
根据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十项中的三项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在本领域达到了顶尖水平。移民局在上诉Eb-1A时,除另有说明申请人是否满足了至少三项条件外,更重视在每一项条件下面所提供的证据的强弱。尤其是对于专业性比较强的证据以及来自美国以外的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文件详细说明,以便移民官理解这些证据在法律上的意义。
综上所述,与其他类别的职业移民申请相比,Eb-1A的最大优势在于申请时间短、申请阶段少,而且不受美国雇主的。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言,选择Eb- 1A移民职业申请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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