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海河英才”人才政策进行了升级, 具有中国国籍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 。
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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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
2.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
3.连续 1 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 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 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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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2)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两面)
(3)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 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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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并注册“天津公安”移动终端(APP)
2、进入“天津公安”APP 首页,选择“引进人才落户”。本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按照 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要件,在线提出落户申请。
3、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
4、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 APP 提出申 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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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福利
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租房补贴。按照每个留学人员注册企业、每 月 1800 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 24个月。
天津市滨海新区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连续三年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3.6万元。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在新区范围内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
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按年度进行审核和发放,每人连续3个年度。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对象包括:
(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申请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与在滨海新区注册的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三)2017年1月12日以后落户滨海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