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从2023年7月3日实施
◊银行存款证明材料接收标准
① 需提交签证申请日前30天内由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原件
② 以签证申请日为准,银行存款证明材料有效期(资金冻结期)需剩余30天以上
1、(学位课程)D-2
①首都圈所在大学年 2,000万韩元(11万元人民币)以上 ,
②地方所在大学年1,600万韩元(9万元人民币)以上
2、(语言研修课程)D-4
①首都圈所在大学年1,000万韩元(5.6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地方所在大学年 800万韩元(4.5万元人民币)以上
但,滞留期不满1年者,将按照学费及滞留期限比例,要求滞留费用(按年度1人家庭居住补贴基准额×滞留月数)
※上述通知以领馆和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