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委员会通常是由学校院系里的副教授,助理教授组成,通常低于10人,或10人左右,类似于国内的项目组。基本上每个院系都有自己的录取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每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各个学校的录取过程是不一样的,但最主要的方式分为两种:研究生院向系里推荐和系里向研究生院推荐。
研究生院向系里推荐过程是:
研究生院收到材料后先筛选一遍,淘汰多数之后,把剩下申请材料的送到系里,这就是recommend to the department,然后再由系里决定是否发放奖学金。这种情况下,一般至少是有admission 的。
系里向研究生院推荐过程是:
由系里先审材料,符合标准的就留下来;这时候,至少已经有admission了。然后,系里把这些材料送到研究生院进行存档,通知研究生院系里的录取决定,称之为recommend to the Graduate School;有时候甚至由研究生院决定一些fellowship奖学金的人选。毕竟正式的录取要通过研究生院的,系里只能决定是否给你钱,然后由研究生院给你发正式通知。
两种录取流程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其实主要就是对于申请费和正式GRE、TOEFL、IELTS 成绩的要求。研究生院对这个一般限制得比较严格,系里就稍微松一点。即使是在由研究生院先淘汰一部分申请者的录取流程中,系里的决定也是起主导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