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法學院 (FLL)
作為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
一直致力於培養澳門法律人才,
為澳門特區政府的法治建設、
社會發展貢獻力量。澳大FLL聚合不同學術項目、
語言背景的教研人員,
在國際上備受肯定,
其中「法學」在最新的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
學科排名126-150。
法學院成立於 1988 年,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亦是中國現有的唯一一所提供中葡英三語教學的法律學院。該院充分發揮中文、英文和葡文的三語教學能力,提供多元化的科研和教學模式,為培養國家涉外法治人才發揮作用。
擁有來自澳門、中國內地、葡萄牙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高水平教員,教學力量雄厚,學術風格嚴謹。另外,法學院定期邀請國際著名法律學者擔任訪問教授,以及聘請一部分澳門現任的法官、檢察官、政府部門的法律專家和律師為兼職教員,豐富了法學院的教學、科研及學習環境,讓學生能夠更了解國際及澳門的實際情況。
設有「模擬法庭」,以多項熱門社會議題作為模擬案件,讓學生能夠在模擬的情境中,深入淺出地理解及闡釋一些複雜的法律概念和條文,提出具有說服務的法律觀點,並在「模擬」的過程中不斷學習,熟悉澳門的法律程序。此外,學院還設有四個研究中心:法律研究中心、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及新增設的實證法學研究中心和中國—葡語國家司法法律研究中心。
法學院與國內外多間大學及學術機構成立學術網絡,學生可透過學院申請參與交流項目及其他跨校活動,到世界各地的院校修讀不同的課程,擴闊視野,加強個人的獨立性和判斷力,提升學術能力。此外,還通過與葡語系國家和地區合作舉辦學術活動,積極發揮澳門在中國與葡語系國家和地區法律交流合作的橋樑功能。
FLL教學制度基本上屬羅馬─日爾曼或歐洲大陸法體制,教學作風嚴謹,要求嚴格,注重質量,在澳門法律本地化和培養澳門本地法律人才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學院為澳門培養了很多本地法律和公共行政部門的精英,畢業生的出路非常廣闊。
法學士課程主要培養熟悉澳門法律制度的法律人才,畢業生能在澳門或外地勝任法律實務工作和理論研究工作。中文法學士學位課程,法學士學位課程 [中葡雙語授課]及葡文法學士學位課程學生畢業後可擔任澳門的律師、法官、檢察官、登記和公證官員,以及公共實體或私營企業的法律專家、司法輔助人員、法律教員、研究人員及公務員。
法學碩士及學士後證書課程和博士課程旨在培養從事澳門法、比較法、歐洲聯盟法、國際法、國際商法、憲法與基本法、刑法等方面從事實務工作、理論研究和教學的高級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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