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 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还应具备:
在学生居住地的司法管辖区内执业的资格;或者
法学学士 (LLB) 学位或同等学位(通常在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获得);或者非法律学科的学士学位,具有丰富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由于许多专业活动领域都与法律有关,欢迎在商业、会计、社会工作、公共行政和类似相关领域工作的申请人提出申请。
本科学习不是以英语进行和评估的申请人需要参加适当的英语语言能力测试并取得足够的分数,例如托福(笔试)570分或以上,托福88分或以上(基于互联网的测试);雅思6.5或以上;或同等学历。测试结果必须在申请加入法学硕士课程之日之前不超过两年获得。
报名截至日期:
第一轮:2023 年 1 月 27 日
第二轮:2023年2月24日
第三轮:2023年4月14日
申请将滚动处理,直到所有名额都被填满。因此,强烈鼓励尽早申请。
2023 年 4 月 14 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可能会被考虑,但须视名额的可用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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