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事务局网站中关于学生签证申请的信息有重要更新!
新生的学生签证(F和M)的签发日期从原来的课程开始前120天内更改为 365天内 ! 这意味着赴美学子们将有更多的时间准备签证申请!
还需要注意的是: 最早只能在课程开始 前30天 持学生签证入境美国。
30天规定: 所有获得F或M学生签证的人请注意,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法规规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课程报到日之前30天内才会被准许入境美国。在规定期间前提早赴美的签注证持有人有可能会在入境口岸被拒绝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国时,请慎重考虑该日期。若您I-20上记载的课程开始日已经过期,或您将无法在该日期前到达美国,请要求您的学校在SEVIS系统里更改该日期。
请注意,365天及30天的规定不适用于继续就读的学生。 续读生可以在任何时期申请新的签证,只要他们一直维持在美国的身份并且被登录在SEVIS系统里的记录是有效的即可。续读生也可以在课堂或课程开始前的任何时期入境美国。
美国学生签证新规来了,还等什么,收到I-20表格后,赶快开始你的学生签证申请吧!
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下美国学生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美国学生签证类型
01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你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
02
M-1签证
如果你希望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应申请M-1签证。
何时申请
新入学的学生签证(F和M)可在学校课程的开始日期前365天内签发。我们鼓励学生签证申请人在收到I-20表格后,尽快提交签证申请及安排签证约见。
30天规定:所有获得F或M学生签证的人请注意,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法规规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课程报到日之前30天内才会被准许入境美国。在规定期间前提早赴美的签注证持有人有可能会在入境口岸被拒绝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国时,请慎重考虑该日期。若您I-20上记载的课程开始日已经过期,或您将无法在该日期前到达美国,请要求您的学校在SEVIS系统里更改该日期。
请注意,365天及30天的规定不适用于继续就读的学生。续读生可以在任何时期申请新的签证,只要他们一直维持在美国的身份并且被登录在SEVIS系统里的记录是有效的即可。续读生也可以在课堂或课程开始前的任何时期入境美国。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F类或M类签证,应缴纳申请费(160美元)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表。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申请步骤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本页面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使/领事馆进行面谈。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家属
如果配偶和/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申请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应申请F类或M类衍生签证。我们目前尚未推出针对F类或M类签证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签证。
如果家属没有与签证主申请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
配偶和家属不得以F类或M类衍生签证的身份在美国工作。
如果您的配偶/子女希望在美国工作,必须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针对家属的支持性文件
有家属陪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与其配偶和/或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
我们建议家庭成员同时申请签证,如果配偶和/或子女出于各种理由必须在以后单独申请,则家属届时应携带学生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
其他信息
01
选择性实习(OPT)
F-1签证持有人在完成毕业的所有课程要求(不包括毕业论文或同类规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后,可以申请12个月以内的选择性实习。OPT与学生的学业是相互分离的,OPT时间通常不会反映在学生的课程或学习安排中。学生为OPT申请F类签证时,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学习结束时间可能已过期。但是,上述I-20表必须由学校指定管理人员标注相关内容,表明学校同意学生参加超出常规学习周期截止时间的OPT项目。此外,该学生还必须提交材料来证明USCIS已批准其实习项目或正在申请,出示工作许可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或标注他/她正在申请OPT项目的I-797表均可。
02
学习中断后学生签证的有效性
如果学生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或停课时间超过五个月,则返校时必须重新申请F-1或M-1学生签证,详细说明参见下文。
03
在美国境内的学生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学生(F-1或M-1)在转校或转项目后五个月内还未重新开始上课,将丧失其身份。一旦丧失身份,除非USCIS予以恢复,否则学生的F类或M类签证也会失效,从而无法重返美国。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USCIS网站,详细了解与恢复身份相关的I-539(申请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表。
04
学生在离境之后重返美国
如果学生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五个月以上,将丧失其F-1或M-1签证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动与课业相关。出发前,学生们最好事先与学校的指定管理人员沟通,确定其海外活动是否与课业相关。
如果返校学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边检员出示仍在使用期内的F-1或M-1签证,而事实上其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已经超过五个月,CBP边检员将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签证为理由拒绝该学生入境。与此同时,CBP还会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请并注销其签证。因此,为谨慎起见,如果学生离开美国从事非课业相关活动的时间超过五个月,在准备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领事馆申请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