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美国申请大学,都是按照每个大学提供的regular application deadlines去进行申请,比如加州大学的截止日期是11月30日,纽约大学的截止日期是1月5日等。其实美国大学的申请系统除了这个常用的申请时期外,还有其他的申请时间,比如early decision(ED)和early action(EA)。
什么是ED和EA?
ED和EA就是比常规申请要更早开始和结束的申请递交期,那么相应的收到EA和ED收到录取通知也会比常规更早。部分学校采用restrictive early action。Restrictive early action的意思就是如果early action申请了这个学校,那就不能在early action再去申请其他的学校了。
这里有必要把early decision和early action区分开来。Early decision的意思就是如果做出了early decision,那后续常规申请收到的offer都不能做选择了,也就是说,一旦ed的学校录取了,那么就不能再接受其他学校的offer,只能选择就读ed的学校, 因此,ed只能用来申请一所学校。然而early action就不同了,ea申请的学校收到了offer之后,学生不一定要去就读该校,学生也可以保留regular decision的时候申请学校的权利,也可以接受在regular decision申请收到的offer,这里学生不会有限制和束缚。
乍一听好像是觉得ea比ed划算的多,但其实通常采用ea的学校也会采用restrictive的手段,比如斯坦福。学校也可以采用仅提供ed而不提供ea的手段,比如nyu,哥伦比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