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大利相关法律,在意大利停留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需要办理居留许可( Permesso di Soggiorno ),居留许可须在抵达意大利后 8 日内通过邮局办理。办理居留许可时需提供医疗保险。
居留许可到期前应及时通过邮局申请办理居留延期手续;在申请了居留许可但尚未拿到期间,持居留申请回执(即居留条)回国或前往其他国家旅行,在返回意大利时如发生被海关拒绝出境或入境的情况,教育处不可以干预海关执法 二、 税号办理
留学人员入境意大利后应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税号 (Codice Fiscale), 在办理租房合同、申请奖学金、银行开户等事项时一般需提供税号。 三、 入学
通过马可波罗和图兰朵项目来意留学的同学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有关预注册、转学等问题,不属于教育处职责范围,请直接向学校 China Desk 的老师或 Uni-Italia 在罗马的总部办公室学生热线电话 0039 06 3691 2651 咨询 , 也可以向在北京办公室的学生热线 0086 10 6532 5039 联系。
被意大利的大学录取的同学在入学时如申请减免注册费和申请奖学金 , 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等认证材料。有关认证材料必须在来意之前到意大利驻中国的使领馆办理,中国驻意大利的使领馆不办理此项业务。 四、 在教育处网上注册
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意(国家或单位公派、自费)的留学人员在抵达意大利两个月内需登录教育处网页 “ 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系统 ” 登记注册,同时在当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注册登记。 五、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意(国家或单位公派、自费)的留学人员
(1) 在意大利政府承认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学习满 6 个月以上,并已在教育处网上注册了的留学人员确定回国工作,离开意大利之前需通过教育处网上 “ 注册报到系统 ” 申请办理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 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未满 24 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护照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及教育处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邮寄补办(需附上已付足国际邮资并写清收件人地址的信封),超过 24 个月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办。
不是持学生签证(如:家庭团聚等)来意的留学人员
如需办理留学证明,须向教育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及国内单位聘书或聘任意向书,教育处可为其办理 “ 留学经历证明 ” 。
留学人员家属、在意公司和企业等部门工作的人员以及仅学习语言的留学人员
教育处不负责办理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 六、 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人员回国后,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对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进行认证(注:自 2014 年 2 月 8 日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再要求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者提供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