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O 在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家族基金主体注册地:必须在新加坡•家族基金主体形式: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法人公司•家族基金管理人公司:须在新加坡设立•家族基金开支规定:每年本地业务支出最少 20w 新币•至少雇佣 2 位专业投资人士,可均为家庭成员(有 1 年宽限期)•投资总额的至少 10% 或 1,000w 新币(取低)资金投资在新加坡
•家族基金规模: 2,000w 新币(有 1 年宽限期,申请时须满足 1,000w 新币)
13U 增强型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家族基金主体注册地:新加坡或离岸,两者均可•家族基金主体形式:任何形式包括公司,信托和有限合伙•家族基金管理人公司:须在新加坡设立•家族基金开支规定:每年本地业务支出最少 50w 新币•至少雇佣 3 位专业投资人士,其中 1 名须为本地人士 ( 有 1 年宽限期 ) •投资总额的至少 10% 或 1000w 资金投资在新加坡
•家族基金规模:申请时不低于 5,000w 新币